宜春学院
- 中文名
- 宜春学院
- 英文名
- Yichun University
- 简 称
- 宜院(YCU)
- 创办时间
- 1958年
- 类 别
- 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
- 综合大学
- 属 性
-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 所属地区
- 中国宜春
- 现任校长
- 李雪南
- 知名校友
- 钟家明、陈仙辉、辛洪波,彭说龙
- 主管部门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硕士点
- 1 个
- 校 训
- 厚德、尚能、博学、笃行
- 主要院系
- 美容医学院、师范教育学院、化学生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
- 学校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 学校代码
- 10417
- 名誉校长
- 江元生
目录
2000年1月2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宜春师专、宜春医专、宜春农专和宜春市职工业余大学合并组建宜春学院。
宜春师专的前身是宜春大学。1958年4月,中共宜春地委、行署为了集中力量办好本地区高等学校,决定将原南昌专区师专、医专、体专、萍乡师专、宜春县办大学、
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宜春自古就有“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的美誉,是国家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而今的宜春,风光旖旎,交通便利,沪瑞高速、杭长高铁、浙赣铁路穿城而过,明月山民用机场四通八达。
长期以来,宜春学院人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立足赣中、面向基层,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以“厚德、尚能、博学、笃行“为校训,凝炼出“忠诚、大爱、求实、创新”为核心的大学精神,获得社会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学校设有16个教学院。71个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经过建设和探索,学校形成了以教育学、医学、农学为主,文学、理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是一所融人文与新闻教育为一体的新型学院。学院现有教师83人,教授、副教授34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5人,其中49%的教师拥有硕、博士学位;拥有“传播学”、“文艺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校级重点学科;设有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广播电视学、地理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7个本科专业和语文教育1个专科专业。
以学生为本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创新培养模式,探索新的培养路径,把学生培养成为基础扎实、素养宽厚、眼界开阔、勇于创新、适应性强的应用型人才是我们坚定的目标。为打造培养特色,我们坚持开展“笔头、口头 + 镜头”的“三头”培养活动,丰富学生社团与社会实践活动,构建学生成才锻炼平台。2006年以来投入520多万元建设“现代传媒综合实验室”,包括广告、摄影、演播、录音、非编等实验室。在省内外建有新闻传播和师范教育等教学实践基地和合作基地。近年来,我院考研率均在报考人数的50%以上。
“汉语言文学专业”授予了江西省特色专业,“传统文化课程教学团队” 评为江西省教学团队,“深化传统文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获得江西省级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专业简介:汉语言文学专业1958年设立,是宜春学院设置最早的专业之一,2010年被江西省教育厅授予“江西省特色专业”。现有教授、副教授2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3人。经过近60年来的建设,语文教育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绩,已成为课程设置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手段先进,并在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鲜明特色的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从事中学语文教学与研究及其他语言文字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写作、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原典选读、语文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中国文化概论、言语交际学、比较文学、影视艺术、台港文学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可在各类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文化产业等领域从事语文教育、编辑出版、新闻采写、组织宣传、文案策划、创意写作、文化咨询、公关文秘以及网络写手等相关工作,部分学生还可以选择攻读研究生继续深造。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专业简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学制4年。小班授课,每年招收40人左右,截止2015年6月共培养了约240名本科毕业生,其中考取国内各大高校研究生82名,约占35%;到国外孔子学院或孔子课堂从事对外汉语教学18名,约占8%;到各地各类学校从事语文教学110名,约占45%。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师资队伍。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复合性特点,整体文化素养较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较强、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能从事对外对内汉语教学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涉外语言文字等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现代汉语、汉语写作、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语音实践、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原典选读、英语听力与口语、英语阅读与写作、对外汉语教学理论、外国文学、比较文学、外事礼仪、中国文化概况、英语国家文化概况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一是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的学生占本专业的40%,占报考人数80%;二是考取各地各类事业编教师岗位40%;三是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申请孔子学院汉语国际教学志愿者,聘用到国企、外企等单位工作,共占20%.
广告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市场调研能力、消费者洞察力和熟练运用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广告策划与设计、新媒体传播与运营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和广告运作基本规律,具备系统的广告学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巧,具有较强的市场洞察力,能在各类媒体及市场调查与信息咨询单位、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经营管理、整合营销传播、广告创意策划与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传播学概论、广告学原理、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文案写作、广告媒体研究、广告效果研究、广告调查、公共关系学、消费者行为学、广告案例分析、计算机平面广告设计、广告摄影、广告摄像与非线性编辑、CI策划设计、广告经营与管理、影视广告赏析、广告美术基础、市场营销学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本专业学生就业方向主要为广告公司、媒体广告部、企业企划部、公关公司、文化传播机构。本专业毕业生大多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昌等大中城市,进入了包括“奥美、分众传媒、万科、统一”等大中型广告公司与广告主企业,就业率达96%。
广播电视学
专业简介:广播电视学专业是我校合并建校后开办的第一批本科专业之一,面向媒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多元传播技能的新闻传播应用型人才,现拥有在校学生近200人,专业主要课程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学概论等均为校精品课程,该专业近年来紧跟媒介变革的人才需求,狠抓实践教学改革,开拓实践教学基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取得了一批优秀教学成果。该专业2011级学生梁思恒的延时摄影作品《律动宜春》入选2015《韵动中国》,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具备高媒介素养和现代媒介理念、掌握多元媒介技能、具有较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满足新媒体环境下政府、企事业单位差异化传播需求、能够从事新闻策划、采访、报道,节目编辑与制作,社交媒体内容生产、推广与运营工作的创新传播人才。
主要课程: 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网络传播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报道策划、新闻摄影、电视摄像、广播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节目解说词写作、电视专题与专栏、电视纪录片创作、媒介经营管理、公共关系学、市场营销学、活动策划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主要就业方向为:电台、电视台、网站的新闻策划、采写、编辑工作,影视节目公司的节目策划、编导工作,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的内容生产、推广与运营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上,就业主要集中在深圳、杭州、上海、广州、南昌等大中城市的企业和省内外地市级的媒体,亦有部分优秀毕业生现供职于羊城晚报、江西电视台、海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
地理科学(师范类)
专业简介:地理科学专业是我校2001年开设的政史地综合专业(本科)。地理科学属师范类,毕业生将取得中学地理教师资格证。本专业招考中学地理教师录取率高;报考公务员具有文理知识兼备优势,考研录取率高。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公民修养和发展能力,较高的地理科学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具有师表风范、人文与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中学从事地理教学和研究的教师,以及具备在区域、城市、资源、环境、减灾防灾、交通、基础设施和规划管理等领域从事与地理科学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地图学、地质学、地貌学、气象与气候学、水文与水资源学、土壤地理学、生物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遥感概论、区域规划、自然资源学、地理信息系统概论。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从事中学地理教学研究,在行政、事业、企业等从事与地理科学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考研继续深造。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高,主体为考取中学地理教师,近几年报考中学地理教师的录取率均在90%以上,另有部分自主创业, 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报考研究生录取率达1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简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培养能担任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语言创作基本理论和知识;较系统地掌握包括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创作等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广播电视节目主持、即兴口语表达等基本技巧和方法。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公共关系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媒体和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采编及公共关系工作的、具有复合性特点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普通话语音学、播音发声训练、播音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电视主持艺术、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播音创作基础、艺术概论、新闻学概论、广电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即兴语言表达、摄影摄像技术、电视编导基础、话剧表演艺术、影视艺术、文艺作品演播、公共关系实务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本专业就业方向主要是各类影视传媒、文化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网络媒体、IT产业的新闻播音、节目主持、各类庆典主持、宣传、策划等。该专业至今已有6届毕业生(2010届-2015届),就业率达到百分之百,从事传媒行业相关工作的约占40%,包括省市县各级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等,还有部分学生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简介: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艺术理论基础,熟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特性,掌握广播电视节目创意策划、撰稿编辑、影视制作等方面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文学、新闻传播学及广播电视艺术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掌握广播电视技术的基础上,形成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的专业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广告及文化传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导、策划、制作及主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影视传播学概论、影视写作、电视摄像、基础摄影、电视编导基础、视听语言、广播电视节目编辑与制作、影视作品分析、影视艺术、电视节目策划、电视主持艺术、表演艺术、影视画面构成艺术、电视专题与专栏、纪录片创作基础、中外电影史、非线性编辑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本专业就业方向为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公司、文化传媒公司、影视制作广告策划公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化教育中心(站、室)、新媒体视频网站、报刊杂志等行业单位从事文案策划、编剧写作、视听编导、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编辑记者等。我校本专业已有三届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是各省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主流媒体报刊及网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文案策划岗、文化传媒、影视制作公司,国企、金融行业行政管理(岗),有部分学生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
语文教育(师范类 专科)
专业简介:汉语言文学专业1958年设立,是宜春学院设置最早的专业之一。现有教授、副教授2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3人。经过近60年来的建设,语文教育专业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绩,已成为课程设置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手段先进,并在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鲜明特色的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较强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良好的教师素养,能从事小学语文教学或一般语言文字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写作、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普通话口语、美学原理、汉语修辞学、语文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中国文化概论等。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可在小学类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文化产业等领域从事语文教育、编辑出版、新闻采写、组织宣传、文案策划、创意写作、文化咨询、公关文秘以及网络写手等相关工作,部分同学还可以选择专升本继续深造。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原宜春师专在1984年设立的政治教育系, 已有3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5人,专任教师中9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省师德先进个人1人。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000人。
学院现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等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被评为校级品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被评为校级特色学科和校级重点建设专业。学院现有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2门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4项、省级科研项目80余项。
学院在人才培养中注重基础理论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重视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创建了模拟法庭、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公共管理综合实验室,并先后与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建了一批实习实训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学院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成绩斐然。近年来,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先后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法学
专业简介:法学专业自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学生,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013年开始被列为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项目。本专业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博士2名、硕士12名、教授副教授7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0余人。法学专业注重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现有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校级重点学科,2门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本专业建立了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等7个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1个面积约120平方米的模拟法庭。2014年,法学专业学生代表学校在江西省首届模拟法庭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通过深造能够在高中等学校及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本专业毕业生可在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企业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在立法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从事党政管理、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在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从事治安管理、案件侦查、法律监督、审判、监狱管理等工作,担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人民警察等;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担任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企业事业法律顾问等;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法律教学与研究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专业简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政法学院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老牌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和科研水平高。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博士5人、硕士8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专业建设的学科、科研支撑条件好,现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个校级重点一级学科、1个校级教学团队。专业教师获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2项,省级科研项目立项30余项,省级等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奖10余项,公开出版专著、教材等1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既能在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工作,又能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以本专业为基础的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制为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等。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主要从事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思想宣传工作、学生工作等。其发展方向可以向管理干部、政工干部、思想宣传工作者、中学政治课教师、高校思想政治教学科研骨干、高等或中等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与科研等高级人才。此外,毕业生也可根据自己的职业兴趣、特长、职业气质等方面在新闻机构从事政治、时事方面的报导与关注,也可在企业的政工科、工会、宣传部等部门就职。
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简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后,于2002年秋季招生,2010年被批准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和科研水平高,现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博士5人,硕士8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师资结构优良,专业建设的学科平台支撑条件好。“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于2009年被批准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公共事业管理学科为校级特色学科。专业教师获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2项,省级科研项目立项30余项,省级等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奖10余项,公开出版专著、教材等1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现代治理理念和公共精神,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与技巧,能在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市政管理、城市维护、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与综合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政治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管理心理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等。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政府机关管理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供电、供水、供气、邮电、公交、文卫、环保、社会保险等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非营利组织(中介机构、公益团体和社会福利部门)公共事务管理、咨询等工作;电力企业及其他企业行政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知识产权
专业简介:知识产权专业是在法学专业的基础上,契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新设立的本科专业,2014年招收了首届学生。知识产权专业的师资水平高,目前有专业教师18人,其中博士2名,硕士12名,其余学士学位者均具有高级职称;有教授、副教授7人,讲师11人。2014年,以本专业为依托,经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知识产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形成了分类培养体系和模式,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院同各级法院、检察院、地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事务所等部门建立了友好的实习合作关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代理实务、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培养从事经济、管理、会计、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工作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一个教学科研实力强、多学科渗透、富有时代特点的学院。目前,学院开设了财务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7个本科专业,开设了酒店管理、会计等2个专科专业;拥有电算化会计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ERP实验室、金融实验室、手工会计模拟实验室等5个专业实验室和1个图书资料室。同时,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一支一流的师资队伍,在80余名专兼职教师中,有正、副教授30余名,博士9名,省学科带头人1名,省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硕士生导师5名。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教工热爱学校、珍爱岗位、关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注重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成立了市场营销协会、经济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办了海关报关员证、单证员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班;建立了近20余个“实习+就业”基地。在实践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名列学校前茅,连续多年获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我院本科平均就业率95.63%,专科平均就业率90.20%。
经济与管理学院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一流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迭出,双语教学、电算化教学、实践教学已成特色,院内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师生之间亲如家人,为广大学子求学深造提供了一个良好环境。
财务管理
专业简介: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理财和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业、财务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跨国(集团)公司从事公司理财和个人理财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等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货币银行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投资学、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可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就业情况良好,近三年的平均就业率为95%以上。
旅游管理
专业简介:旅游管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与工商管理并列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有庞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旅游业更加繁荣,因此对旅游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也很多,对专业能力和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系统掌握现代旅游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从事旅游管理、旅游服务、项目开发、市场推广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旅游学概论、中国旅游地理、旅游心理学、旅行社经营管理、导游原理与实务、旅游英语、旅游文化、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现代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酒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可在国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也可在经济、贸易、文化等部门任职或从事旅游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就业情况良好,近三年的平均就业率为95%以上。
市场营销
专业简介:市场营销作为一种计划及执行活动,其过程包括对一个产品、一项服务、或一种思想的开发制作、定价、促销和流通等活动,其目的是经由交换及交易的过程达到满足组织或个人的需求目标。市场营销又称为市场学、市场行销或行销学。它包含两种含义,一种是动词理解,指企业的具体活动或行为,这时称之为市场营销或市场经营;另一种是名词理解,指研究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或行为的学科,称之为市场营销学、营销学或市场学等。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法律、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现代营销管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自信、进取精神,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营销战略管理、供应链管理、分销渠道管理、商务谈判、市场调查与预测。
就业方向与就业情况:可在工商、
校训:2001年12月20日宜春学院第一次校务委员会决定“厚德、尚能、博学、笃行”为校训。
校徽:
我校校徽的设计理念与创意
标志的设计有两种基本方向,一是具象类的,二是抽象型的。具象的形式,假物托志,用于表达一种精神与文化的内涵。抽象型的是通过使用抽象的图形或符号,使人产生联想来诠释所要表述的理念。
我校校徽的设计同时运用这两种不同的形式,即把具体的形象融合于抽象的符号之中。具象的组合因素是: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宜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学校概要
1、学校全称:宜春学院
2、校址:校本部: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编:336000
北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 邮编:336000
3、学校代码:10417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计划。
第六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学校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市、区)录取批次以当地安排的批次为准。学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二批(一般本科批)线,专科专业录取原则依照本科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校考专业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四条: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六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十八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对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助情况
第二十一条: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0%。
第二十二条:学校有国家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各类奖学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北农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设立扶困助学基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第七章 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本校或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
第二十五条: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所需专业本科文凭。
第二十六条: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在学校开设的双学位招生专业中,修读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本、专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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