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学院名称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 院校类型
- 艺术类
- 所在地
- 四川成都
- 办学性质
- 公办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教育厅
- 学历层次
- 专科
- 学制
- 三年
- 校训
- 传承创新 德艺双馨
- 建校时间
- 1953年
目录
秉持为文化艺术传承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道德品行优、文化素质高、艺术修养深、专业技术精、应用能力强的文化艺术传承者、展示者、创造者、教育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使命,学院将以荣誉为继往开来的里程碑、以成绩为再创辉煌的起跑线,继续坚持“专业技能与文化艺术融通、综合素质与艺术特色兼顾、艺术教学与工作实践并重、艺术水准与应用能力均优”的办学理念,努力建成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的重要展示团队、
党委书记:朱贵庆
党委副书记、院长:
公共教学部成立于学院建院之初,是学院下设的负责全院公共基础课、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和教研的管理部门。下设毛概教研室、英语教研室、大学语文教研室,以及体育、计算机基础、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教研组。主要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的办学定位主要为社会培养高层次专业文化艺术类人才。学院拥有一流的艺术教育师资队伍,长期的教学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取得了辉煌的教学成果,尤其在重点学科舞蹈专业和戏剧表演专业的演艺人才培养方面,名列国内舞台艺术教育前茅。长期以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如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对外文化交流频繁,作为四川重要的艺术创作生产基地,长期承担国家与地方众多重要的文化艺术活动,已成为四川省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及窗口,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展示舞台和宝贵的实践机会。学院毕业生专业技能扎实,适应性强,具有明显的社会就业竞争优势和成才优势。历届毕业生在中央及地方文艺院团、部队文艺团体、影视机构、电台、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普通类平行志愿为105%)。
3、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进档考生,以此类推。
4、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编导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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