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哈尔滨在押犯人越狱事件
- 事件名称
- 9·2哈尔滨在押犯人越狱事件
- 伤亡情况
- 1人死亡
- 事发时间
-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
- 事发地点
- 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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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日早晨6时许,3名在押犯人在
逃犯高玉伦,1964年生人,身高1米82,此前被判死刑,逃跑时上身穿浅蓝色警用长袖,下身着蓝色警裤。
逃犯王大民,1979年生人,身高1米79,此前因伤害致人死亡入狱,逃跑时上身穿深蓝色警用长袖,下身着深色警裤。
逃犯李海伟,1985年生人,身高1米73,此前因故意杀人入狱,逃跑时上身穿浅蓝色半袖。
2014年9月2日有消息称,警方在距离县城二公里左右的延寿县五七水库附近,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正在加紧对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追捕。
2014年9月2日下午延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王红梅澄清“两人落网”系不实新闻。她介绍,媒体发布的已抓获2名逃犯消息不实。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官方随后澄清:案件尚未有进展,没有抓获任何一名嫌疑人;十分确凿没有抢枪。
2014年9月2日20时30分许,记者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获悉,三名嫌犯已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现通缉犯的悬赏金已升至45万元。
2014年9月3日20时15分许,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海伟在延寿县玉山村内被警方与当地村民合力抓获。
2014年9月4日0时50分,警方在黑龙江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将“9.2”杀警脱逃案件3名A级通缉犯之一王大民抓获。已有2人落网,仅余1人在逃。
截止2014年9月11日下午17时许,三名犯人全部被捉捕。
2014年9月4日,央视新闻公布的黑龙江3名逃犯越狱监控画面显示,全过程未见除遇害民警外的其他狱警,三名在押犯人脱逃前在同一监舍中,遇害看守民警在提取第一名在押犯人后未将监舍门上锁,三名犯人先后从监舍走出将其杀害并走出监区大门。
在延寿看守所监道1的监控画面显示,9月2日凌晨4时19分43秒,一位看守民警走到监舍附近,随后一名带着脚镣的在押犯人从监舍跟随其向走廊尽头行走。在该男子走出的监舍内,又有两名在押犯人直接走出监舍,并且悄悄地在走廊行走。两人到值班室向屋内探头,观察室内情况。
看守民警和第一位走出的男子走进值班室后,该男子逐渐走近看守民警左后方,用胳膊勒住看守民警的脖子,同时另两名男子冲进屋内合力将其杀害。
随后,穿好警服的一名男子在值班室的沙发边上找出一双鞋穿在脚上。一名男子走到看守所接待大厅,在玻璃门附近停留许久,手中不断弄门锁的位置。此时,另外两人在接待大厅左侧的铁门附近出出进进多次,并且其中一人穿上一双鞋。
三名男子又走进接待大厅左侧铁门内,其中一名身穿蓝色警服外套的男子拉开接待大厅的门,走出接待大厅。另外两名身穿蓝色长袖内衬和蓝色短袖内衬的男子先后走出玻璃门,并且有一人随手把门关上。
一名男子叼着烟走出监区大门,随后,另外两名男子分别走出监区大门。3名犯罪嫌疑人在杀害看守民警、越狱出逃全过程中,未有除遇害民警外的其他狱警出现。
2015年4月28日上午,哈尔滨延寿越狱案一审开庭。检方对被告人
2015年5月22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阁群滥用职权,被告人范德延、张秀利玩忽职守一案。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被告人张阁群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所长期间,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看守所夜班值班由“双人双岗”、“二岗合一”改为“单人单岗”。
被告人范德延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主管狱政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民警违规夜间提审等违规行为没有纠正和监管不力。
被告人张秀利在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看守所工作期间,疏于看守所安全大检查,对看守所存在的夜班值班未达到“双人双岗”、“二岗合一”的要求等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
由于三被告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均另案处理)于2014年9月2日4时许趁当天值班带班副所长范德延睡觉、民警段宝仁违规提审高玉伦之机,将段宝仁杀害后脱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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