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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
中文名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
Sichuan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简称
川职院
创办时间
1917年
类别
公立高职院校
学校类型
师范与工科并重
属性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所属地区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
现任校长
胡碧玉
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校训
明志厚德尚学笃行
主要院系
机械工程系、应用数学与经济系、文化传播系、计算机科学系、电子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学校地址
四川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学校代码
5165
主要奖项
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 全国德育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学校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单独招生
试点院校(2012年起)
高考录取批次
专科第一批次
升格高职时间
2002年

目录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现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近1100亩。新校区建筑总面积近40余万平方米,学院具有近百年的办学历程,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学院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750余人,专任教师600人,其中具有正、副高级职称2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 310余人,有享受政府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部聘专家3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3人,省专家评审委专家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人,先后聘有美、日、澳等国家专家、教授30多位来院任教或讲学。

办学条件

近年来,学院在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现了超常规发展,先后投入1000万元建成了高档次的数字化校园宽带网,图书馆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藏书90余万册,建有读秀、CNKI、维普、超星等数字图情资源。建有16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130余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功能齐全的汽车、机械、电子电气、建筑与环境、计算机、物流、人文与科技等七大实验实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过亿元,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生活服务保障体系。

院系设置

学院建有12个系部和中国西部物流学院、南骏汽车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等三个新型学院,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两大职教集团和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理事会。现开设有文、理、工、管、经、师、农、艺体等方面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40余个;设有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近40个,中专与五年制专业近20个 。

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放办学,积极服务于社会和地方经济建设,深受社会好评。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14000余人,成人在职学生近4000人,每年可短期培训相关人员10000人次以上,建院以来已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近10万人,形成了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立体全方位人才培养格局。

办学成绩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一份汗水,一份收获,学院学生曾多次获得全国全省数学建模、

文化传播系

文化传播系(原中文系、汉语言文学系)有着50多年的大专办学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是一个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函授、自考)兼容、本科与专科并举的教学系。至今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具备策划、组织、管理、执行综合素养的专门人才万余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办学层次多样,专业布局合理

现开设有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旅游管理4个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其中旅游管理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同时开办有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旅游管理本科自考助读班(应用型自考)以及语文教育、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旅游管理4个成人大专专业;承办“四川省农村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培训班”、“川妹子饭店服务员培训班”等短期培训多期。到目前为止,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的人才培养格局。

师资力量雄厚 科研实力较强

系部现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的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系校内专兼职教师48人(专职教师40人,兼职教师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4人,讲师14人,助教15人,双师型教师33人,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18人;院级优秀教学团队1支(文秘教学团队),院级教学名师1名(杜春海教授);另有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校外兼职教师20余人。系部设置了语文、旅游、新闻、文秘四个教研室,成立了张船山研究会、涪江文化研究所等科研机构。近年来,该系建成省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教材1部;教师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编写教材20余部,其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专著近10部,获奖论文10余篇;教师主研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以上科研课题10余项,其中省级重点科研课题5项。我系于2009年度、2010年度分别荣获学院科研工作一等奖、二等奖。

办学理念先进 实训条件完善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建立了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实训条件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校内的文化传播中心(含文秘、新闻、语教专业的实训室10间)和旅游服务中心(含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室5间)为我系各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校外有遂宁市档案馆、遂宁电视台、遂宁日报社、天遂文旅集团、中国死海、阆中古城、遂宁六中等20多个学生实训基地,努力探索新型人才培养与服务地方经济实现互惠双赢的良好局面。

强化素质教育  社会认可度高

全面推进《文化传播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听、说、读、写综合能力的培养;成立了山泉文学社、演讲辩论协会、记者协会、摄影协会等与专业联系紧密的学生社团,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职业素养;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实践活动,积极推行综合素质培养工程。我系文秘专业学生2009年荣获全国首届秘书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新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校园金话筒大赛获南充赛区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语文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全省“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获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据统计,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外语系

外语系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社会效益显著,科研成果突出,是学院教学系最年轻而教学能力相对最强的大系。

该系历史最长可追述到原绵阳地区中学教师进修学校。1970年开始组建外语教研组;1978年与绵阳师范学院分校时,外语教研组全体教师一起迁移到现在的绵阳师范学院。自此,学院外语师资培训工作被迫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及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对外语人才的需求急剧增长。为此,学院再次担负起川北地区的广大农村中学培养外语教师的艰巨任务。1987年经学院研究决定并报原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学院英语科正式挂牌成立,并于当年开始招收两年制成人专科脱产学员。1993年,学院进行内部机构改革,英语科更名为外语系并沿用至今。

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经全系教师二十多年奋斗,外语系已发展壮大成为一个设备基本齐全,实力雄厚,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的大系。全系常年开设有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普通英语等本、专科脱产、函授及英语本科自考专业,以及剑桥少儿英语等长短班英语培训班;2003年与澳大利亚国际校园管理集团联合签署了合作创办国际大学预科中心的协议,办学活力强劲。

全系教职员工43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讲师12人,助教24人,专职辅导员和教辅实验人员10人,并常年聘有4名外籍教师执教。各种音像资料1,500多份;外文期刊10,000多册。二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8000多名各种规格各种层次的英语专业人才。

在狠抓教学质量、深化教学管理的同时,外语系也十分注重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千方百计为教师进修和提高创造条。迄今为止,全系已有10位教师被送到高一级学校进修深造。近年来,全系教职工在各级刊物发表沦为4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自编教材25部。 为活跃学院学术空气,促进东西方文化交流,自1990年来,外语系先后邀请了美国、日本、加拿大、丹麦、新西兰等国教师及专家来院讲学或从事科研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外语系十分重视专业和学科建设,一批重点和骨干专业已具规模。毕业学生80%被分配到全省各地中小学任教,另外20%毕业学生通过双向选择进入到旅游,外贸,外事部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口笔译工作及管理工作。

艺体系

艺体系是学院重点建设发展的专业系室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经过多年的办学发展历程,已形成了多层次多规格的教育教学体系,开办有全日制普招大专教育和函授、自考本科、专科并举的教学实体,现已培养出千余名优秀的本科、专科层次的艺体专业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师资力量雄厚  艺体系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讲师20人。

办学设施齐备  建有美术实训室、书法实训室、电脑艺术设计实训室、声乐钢琴实训室、舞蹈排练厅、综合排练厅等32个先进的实训(验)室和大型体育馆、田径运动场、室内篮(网、排、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4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招生计划68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58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40名。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4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招生计划68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58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40名。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https://www.ynpxrz.com/n959412c1224.aspx

三、报名与考试手续办理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报考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艺术类考生号的美术考生。普通类考生必须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特长类考生

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三、报名与考试手续办理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普通类、中职类考生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报考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艺术类考生号的美术考生。普通类考生必须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特长类考生

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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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艺

器乐、声乐、舞蹈: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

播音主持: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3)高技能

中职在校阶段,职业技能拔尖,并获得地市州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和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

(4)科技创新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专利证书者,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5)写作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区)级(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或有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发表。

免试考生

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

4、退伍军人

2)文艺

器乐、声乐、舞蹈: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

播音主持:获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cm。

(3)高技能

中职在校阶段,职业技能拔尖,并获得地市州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和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名次者。

(4)科技创新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或国家专利证书者,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5)写作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县(区)级(市州级)及以上比赛奖项者,或有作品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图书发表。

免试考生

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考生。

4、退伍军人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https://www.ynpxrz.com/n959412c1224.aspx

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和材料打印装订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3、普通类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4、技能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

5、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高技能考生在报名时只能报考高技能相应专业外,其他考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自由选择单招专业。

6、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打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和材料打印装订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3、普通类考生在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4、技能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

5、符合特长类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高技能考生在报名时只能报考高技能相应专业外,其他考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自由选择单招专业。

6、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打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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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下载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诚信签名。

8、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四)网上交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3月1-31日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交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2、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

(五)考试手续办理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办理考试手续。

3、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须提前到校,于2015年4月9日15:00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退伍证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并接受招生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的联合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关考核和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所有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报到现场,

7、下载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诚信签名。

8、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四)网上交费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3月1-31日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交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2、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

(五)考试手续办理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办理考试手续。

3、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须提前到校,于2015年4月9日15:00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集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退伍证或其它材料,须带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并接受招生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的联合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相关考核和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4、所有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报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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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装订材料和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考试费收费票据。

5、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但不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可联系学院财务处退费。

6、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即使不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报名考试费也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核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凭《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装订材料和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考试费收费票据。

5、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但不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可联系学院财务处退费。

6、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即使不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报名考试费也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核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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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化考试

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中职类(含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三科合卷,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四)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中职类的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安排在一起进行。

(五)特长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

(六)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直接采用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经学院向省教育厅申请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按比例折算后得到考生的实际成绩。

(八)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30分,直接采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的评价等级(经学院向省教育厅申请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折算为30分、25分、20分。

五、成绩评定

(一)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的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80%、英语60%,中职类(含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50%、英语50%。

(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

(三)考生只能在学院网站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经学院核实无误后,笔试、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全免,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相关专业。

(四)退伍军人考生达到所报专业控制线的,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

(五)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生信息网上重新填报志愿信息。学院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一)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

(二)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学院将考生基础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三)2015年4月2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四)2015年4月9日15:00前,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到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提交报名表、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接受资格审查。

(五)2015年4月10日,在公布的核准名单内且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并熟悉考场。

(六)2015年4月11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2015年4月15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八)2015年4月16-17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监审处(联系电话:0825-2290379)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九)2015年4月18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十)2015年4月19日-25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2015年4月26-27日,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

(十二)2015年4月28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考生进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三)文化考试

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中职类(含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文化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和制卷(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三科合卷,闭卷笔试。我院负责组织考试及评卷。

(四)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基本素质。采用现场考核、答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中职类的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安排在一起进行。

(五)特长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的特长项目,采取现场测试、答问等方式进行。科技创新考生进行专利现场展示演示,或提供科技创新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

(六)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核心专业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为30分,直接采用四川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经学院向省教育厅申请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按比例折算后得到考生的实际成绩。

(八)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30分,直接采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的评价等级(经学院向省教育厅申请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优秀、良好、合格分别折算为30分、25分、20分。

五、成绩评定

(一)文化考试成绩须经过折算后再计入总成绩,普通类(含特长类中的普高生)的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80%、英语60%,中职类(含特长类中的中职生))的折算比例分别为语文100%、数学50%、英语50%。

(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

(三)考生只能在学院网站上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六、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

(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经学院核实无误后,笔试、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全免,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相关专业。

(四)退伍军人考生达到所报专业控制线的,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

(五)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在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生信息网上重新填报志愿信息。学院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日程安排

(一)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

(二)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学院将考生基础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三)2015年4月2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四)2015年4月9日15:00前,免试考生、退伍军人、特长类考生到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提交报名表、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接受资格审查。

(五)2015年4月10日,在公布的核准名单内且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并熟悉考场。

(六)2015年4月11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2015年4月15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八)2015年4月16-17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监审处(联系电话:0825-2290379)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九)2015年4月18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十)2015年4月19日-25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2015年4月26-27日,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

(十二)2015年4月28日,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一)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三)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考生进校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考生申请,在学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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