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际春
法学博士。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馆长。1998年中共中央法制讲座课题组组长,2005年中央政治局讲座主讲人。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2年03月18日
- 所学专业
- 法学
- 籍贯
- 江苏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中国人民大学
- 学位
- 博士
- 所属行业
- 教育行业
- 职务
- 教授
目录
| 1985年-1988年 | 安徽师范大学 讲师 描述:1985年任教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担任讲师。 |
| 1991年-至今 |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描述:1991年留校任教,先后担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院图书馆馆长。 |
担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法研究所所长。
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0)
首届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995)
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法学家》等刊物和国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
| “对于经济法教学研究,我认为要科学、理性,甘于受挫,能坐冷板凳。” | 史际春:对于经济法教学研究,我认为要科学、理性,甘于受挫,能坐冷板凳;更要忧国忧民,教书育人,立足于中国实际、中华民族的利益和复兴大业。经济法学在进一步发展中,来自内外部的各种不利因素尽管仍未消除,但学科环境毕竟已大为改善,我深信不疑的是,调整公私交融经济关系的经济法方兴未艾,人大暨全国的经济法学也将继续兴旺发达下去。 |
| “徒法不足以实现公平、正义、自由和秩序。” | 史际春:徒法不足以实现公平、正义、自由和秩序,那么“法”到底是什么?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该做我也不去做,这是不是法治?某些人仰仗自己的地位和权力操纵法律的立改废,这是法治还是人治?法律不合时宜,我强制推行,这是法治吗? |
| “法治是服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主流民意并受其制约的一种善治。” | 史际春:什么叫法治?法治是服从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主流民意并受其制约的一种善治。中小企业经营已经非常困难了,又适逢金融危机爆发,直到中央政治局常委纷纷到各地调研中小企业和农民工问题,那些不敬业不专业的官员,还在那里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不存在中小企业倒闭、农民工成群回乡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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