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
目录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2012年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3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2012年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党中央作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决定,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一是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
面对卫计委等部门对全面放开二孩“暂无时间表”、“尚未提上日程”等表态,一些基层计生工作者和人口研究学者认为,结合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的生育“遇冷”情况,二孩政策不仅应全面放开,且已相当紧迫。
短时间内出现人口集中出生,导致妇科产房爆满、教育学位紧张等一度是普遍担心。然而,根据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2014年3月至年底期间,全国只有近100万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
华中科技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石人炳教授认为,单独二孩放开后,不仅未出现此前担心的扎堆生育,反而存在遇冷情况,表明当前国民整体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已明显降低,“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时机已基本成熟。”
实际中,想生二孩的家庭,大多通过农村一孩半政策或直接超生完成生育。想生却受限的,主要集中在超生就要丢饭碗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即便全面放开二孩,能符合政策的家庭数量也要比想象中的少很多。”
还有不少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生育率太低,带来劳动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严重隐患,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显得十分紧迫。
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底发布的《经济蓝皮书:2015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认为,中国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4,远低于更替水平2.1,已经非常接近国际上公认的1.3的“低生育陷阱”,因而呼吁尽快从“单独二孩”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过渡。
2016年7月21日,国家卫计委公布《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共约200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
公报显示,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稳妥扎实有序。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