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困标准
目录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
2006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0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
中国的农村贫困线是由
中国目前的贫困线标准是国家统计局在1998年计算出来的。根据中国营养专家的推荐,国家统计局采用了每人每天摄入2100卡路里作为最低营养标准。满足这个营养标准的食物清单是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的:一是清单中的食品应该是必须品,排除所有有害和奢侈性(烟、酒等)的消费。二是食物消费清单应该反映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消费结构。国家统计局根据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户的平均消费模式建立了包括15类、27种食品的消费清单。利用食物消费清单和各类食品的市场价格,计算出食物贫困线为527元。非食物贫困线是根据马丁法计算出来的,即在样本农户中选择那些人均纯收入在食物贫困线附近的农户,利用回归的方法计算出这些农户的非食物支出,从而得到非食物贫困线,为108元。这种计算非食物贫困线的理论假设是,如果人均收入刚好达到食物贫困线的人通过牺牲食物消费而换取非食物消费,这种非食物消费一定是必需的。1998年,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线为635元。同时,国家统计局还根据非食物支出占总消费支出40%的标准确定了一条低收入线,为880元。1998年以后,各年的贫困线和低收入线只是根据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进行调整。
中国的绝对贫困线标准应该说过低,达到这条标准也不一定能满足基本的温饱需求。理由在于,首先,国家统计局的食物清单是根据收入低于800元的抽样户实际消费结构确定的。由于样本中相当部分的农户的热量摄入量低于生存需求,食品清单不能很准确地反映生存线上农户的实际消费结构。其次,完全排除有害和奢侈性的食物消费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户实际上在这些项目上有开支。再次,统计局测定的全国贫困线没有考虑地区间消费习惯和价格的差异。最后,利用马丁法计算非食物贫困线,低估了贫困人口的非食物支出。在目前的贫困线中,非食物支出只占到总消费支出的15%-17%,而贫困人口的实际非食物支出至少占到总消费支出的20%-25%。
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是由国家统计局根据每年确定的贫困线和农村住户的收入和消费资料估算出来的。下表为2000年-2006年中国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量。7年间,绝对贫困人口从3209万减少到2148万,年均下降6.5%;低收入人口从6213万减少到3550万,年均下降8.9%。
由于中国的贫困线标准过低,国家统计局实际上低估了农村的贫困人口数量。此外,由于抽样方面的偏差和收入计算方法的不同,在估计的贫困人口中,一些特殊群体的代表性不足,这进一步导致了贫困人口数量的低估。这种估计方面的偏差会对农村低保群体的确定产生较大的影响。
估计绝对贫困人口的数据基础是国家统计局的全国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该调查在全国有850多个样本县,约7000个样本村,6.7万个样本农户。按照抽样设计,全国的住户样本在国家和省两级具有代表性,能够进行可靠的总体估计,样本在省以下不具有代表性。样本村的抽取由省调查队负责,方法是将省内样本县的所有村按收入水平排队并以人口作为辅助指标进行随机等距抽样,以保证所抽取的村具有代表性。一般而言,样本村一旦抽出,是不能随意调整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在一个样本县抽到特别偏远、交通极不方便的村,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可以在同一收入水平的村中调换。样本村确定后,应该在全村范围内随机抽取10个样本户。但考虑到样本户过于分散会增加调查成本而且管理不便,在样本村中还要选一个村民小组,然后在小组中抽样本户。这一工作是由县农调队负责的。与多数国家采用一次性调查方法不同,中国的住户调查采用样本户记账的方式进行。因此,为了协助农户记账,一般在样本村还要指定一个辅助调查员。
正是由于住户调查的特点和所采用的调查方式,在村以下的抽样中容易出现偏差,使得需要社会保障的一些特殊群体在样本中的代表性不足。抽样偏差主要发生在村民小组的选定和样本户的抽取过程中,这种情况在贫困地区更加严重。首先,要使样本能代表抽样村的情况,按规定应该选择中等收入水平的村民小组。但在西部地区,一些抽样村离县城本就很远,交通不便,有些村民组更偏远。在具体选定样本组的时候,县农调队和村干部往往会将样本组选定在公路附近,以方便工作。这些公路附近的组一般在村里都是比较好的。其次,在样本户的确定过程中也存在偏差。样本户必须完成记账工作,因此对样本户的文化程度、责任心、耐心和身体健康状况都有一定的要求。要保证所有类型的农户在样本中都具有代表性,按规定不论随机抽到什么样的农户,都不应该随意调换,而应该由辅助调查员帮助记账。但实际上,在贫困地区很难做到,当抽到家庭主要成员在视、听、语言、智力、精神方面有残疾和障碍的农户时,或因村民肢体残疾、严重患病、年龄过大和文盲而影响记账时,一般都会调换,让收入水平相近的、能够记账的农户成为样本户。
在选定样本组和抽样户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会导致两种后果:一是低估全国的农村贫困人口,二是贫困人口中智残、体残、长期生病、孤寡和文盲农户的比例偏低,而这些人正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最近一项研究表明,国家统计局估计的农村贫困人口中,生活在没有劳动能力家庭中的贫困人口只占总贫困人口的0.4%,生活在只有1个劳动力的家庭中的贫困人口也只占2.1%,95%以上的贫困人口生活在有2个以上劳动力的家庭中。
此外,国家统计局低估农村贫困人口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与农户收入的计算方法有关。农村住户的收入统计包括一切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的财产收入和转移收入,这样一来,样本户从国家获得的任何现金和实物救济都会被统计为收入。因此,只要各种救济性补贴和农户自己生产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合计超过贫困线,这些农户就不会被统计为贫困户,尽管他们长期靠国家的救济生活。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