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 名称
-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
- 房山区政通路14号
- 成立时间
- 198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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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区划几经变化,于1987年7月正式成立的。
1955年4月正式建立河北省良乡县人民检察院;1955年3月正式建立河北省房山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务院决定,1958年4月1日撤销房山县、良乡县,设置周口店区,划归北京市管辖,相应设立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周口店区,设立北京市房山县,1960年2月北京市周口店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北京市房山县人民检察院。
1974年北京市在燕山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1979年7月,北京市石化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经国务院批准,1981年1月撤销石化区办事处,建立北京市燕山区,北京市石化区人民检察院随即更名为北京市燕山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国务院决定,北京市委、市政府于1987年1月20日正式宣布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成立房山区。1987年7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房山县检察院和燕山区检察院同时撤销。
房山检察院内设23个部门: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处、侦查监督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反贪污贿赂局(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行政装备处、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下设人事科、宣传科、教育培训科)、监察处、法警大队、案件督导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燕山检察处(下设办公室、公诉科、侦监科)、驻房山看守所检察室、驻房山第二看守所检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检察长
孙玲玲
副检察长
南德杭
张凯
高建荣
方洁
王建明
政治处主任
顾建军
纪检组组长
孙忠
反贪局局长
张广新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李松
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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