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锋
廖锋,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茂名市委副书记。2015年8月,廖锋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廖锋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6年4月,廖锋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姓名
- 廖锋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62年7月
- 出生地
- 广东雷州
- 学历
- 在职研究生
目录
1979.02-1982.02 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农业机械化专业大专毕业
1982.02-1985.09 华南热带作物机械研究所学术秘书、助理工程师
1985.09-1986.10 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夏威夷州实习(农业)
1986.10-1989.06 华南热带作物机械研究所翻译
1989.06-1993.03 湛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干部、工程师
1993.03-1996.06
2015年8月12日,据广东省纪委通报,经广东省委批准,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1月12日,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11月2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茂名市委原副书记廖锋(副厅级)决定逮捕。
2016年4月1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茂名市委原副书记廖锋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锋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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