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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建院于1956年10月,全院编制115人,内设十六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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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建院于1956年10月,位于包头市东南部,大青山南麓、黄河北岸的土默川西隅的老城区。全院编制115人,内设十六个机构,平均年龄40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6%,法学本科学历占82%,在职法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4人。硕士研究生1人。

内设机构

东河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行政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信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共计16个部门。

所获荣誉

2000年东河区法院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就集体”,2003年被评为“青年文明号”,1999年至2007年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被评为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包头市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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