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价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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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两名日本学生去豫园游玩,被茶托带到金陵东路229号2楼的豫园茶馆喝茶,结账时被告知茶费是48元一口,共消费了2100多元。结果二人的现金1000多元全部被强行掏空。2016年4月9日,两名青年已拿回了被骗钱款。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已对涉嫌斩客的“豫园茶馆”立案查处。
2016年4月8日,晨报记者见到了东哥(化名),也就是微博博主“打桩模子日记”以及两名日本年轻人阿贵(化名)和阿奇(化名)。东哥告诉记者:“微博中所说的一‘口茶48元,实际上是指功夫茶的一小杯,日本人有时候把白酒杯、功夫茶杯这种很小的杯子单位称为‘口’。”两名青年在茶馆里呆了半个小时,每人喝六七杯茶,却被要求支付2100多元的账单。
阿贵和阿奇是日本某知名大学学生,修读中文专业。受所修读的专业和家庭因素影响,他们自幼很喜欢中国,两个人来上海已经有三四次了。今年春假(类似中国学生的寒暑假),他们又带着之前打工攒的钱,来到上海游学。和两位青年父母熟识的“老上海”东哥接待了他们。“他们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们来上海玩,我就是他们的监护人。”东哥说。
东哥没有太多时间陪伴阿贵和阿奇。对于中国已经很熟悉的阿贵和阿奇白天就自己在上海各处游玩。因为假期快接近尾声,4月6日,阿贵和阿奇决定抽出时间到豫园给家人买礼物。谁知刚出了地铁10号线1号口,他们就被三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拦住了。
“他们让我们帮忙拍照。”阿贵说,今年大三的阿贵已经可以用中文进行沟通。于是,阿贵和阿奇很高兴地帮三名年轻人拍照了,还让这三人也帮他们拍了一张。不过阿贵和阿奇感觉有点奇怪,因为他们拍照的地方背后就是一条马路,什么都没有。拍照后,三位年轻人告诉阿贵和阿奇,他们知道一个可以喝茶的好地方,并邀请他们一起去。
“他们告诉我,他们是来自青岛的大四学生,一个男生叫陈坤,只会说中文。一个女孩叫佳佳,英语非常好,还有一个女孩叫侯阳,会说法语。”阿贵说。
难得遇到可以沟通的同龄人,阿贵和阿奇很兴奋,就欣然同意和他们一起去喝茶。
三名年轻人把阿贵和阿奇带到位于金陵东路299号的“豫园茶馆”,之后被带入了一个小包厢,一名服务员给阿贵和阿奇看了一眼价目表,然后就开始给他们上茶了。“他们给我们看一个价目表,价目表一边放着图片,一边标着价格,价格是48元。”阿贵说。
阿贵告诉记者,他们虽然看了价目表,但是还没有点单,服务员就开始给他们上茶了。
边喝着茶,一起来的三名青年人边给他们讲茶的文化和历史。喝了30分钟茶,服务员给阿贵和阿奇拿来了一盒茶叶,问他们要不要买礼物,阿贵拒绝,服务员便要他们结账。
“纸写的单子,2100多元。”阿贵告诉记者。
“你们没有质疑为什么这么贵吗?“记者问。
“服务员告诉我,一口茶48元。我们之前还以为一共是48元。”阿贵说。
阿贵告诉记者,结账时,一起来的三名年轻人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给了服务员,服务员连看都没看就收走了。然后三名年轻人和服务员一起催阿贵和阿奇付钱。
无奈之下,阿贵和阿奇掏出自己的皮夹给服务员看,“我们没有这么多钱。”阿贵告诉服务员。
对此,东哥解释:“他们两人来上海后,我担心他们乱花钱,把他们的钱都收走了,按天发给他们。”
阿贵的皮夹里只有500元,阿奇的皮夹里有540元,服务员和三个年轻人在确定他们只有这些钱后,就收走了他们全部的钱。然后挥手对他们说:“走吧走吧。”
临走前,服务员还送给阿贵和阿奇一人一个中国结,并将中国结拴在了两个人的包上。
2016年4月8日,晨报记者来到销售“天价茶”的“豫园茶馆”一探究竟。该茶馆位于金陵东路299号大厦的二楼。记者注意到,该茶馆外围并无明显标识或广告牌。仅在大厦门口,一个小的广告牌上标注着豫园茶馆在二楼。
除了标识很少之外,记者注意到这栋大厦内生意十分萧条,大厦一楼的大部分店面均未营业,通往二楼的电梯也已经坏掉。“豫园茶馆”所在的二楼店铺也均未营业。豫园茶馆里空空荡荡,大门紧锁。大厦中,仅三楼的动漫城里,透露着大型游戏机的彩色灯光。
随后,记者根据“豫园茶馆”张贴在大厦门口的招聘电话,联系到了“豫园茶馆”老板。对于“天价茶”事件,豫园茶馆老板表示很委屈,他说:“我们不是一口茶48元,是一种茶48元,两名日本青年共喝了6种茶,包括明前龙井,所以价格比较贵,达到每人500元。”老板告诉记者,阿贵和阿奇口中的2100多元并非是两名日本青年的消费总额,而说所有5个人的消费总额。
“六种茶是两位青年自己选择的,还是你们推荐的?”晨报记者追问。
对此,“豫园茶馆”回应称:“是我们推荐的。我们就是这样的经营模式,如果客人有要求,我们就按照要求上茶,如果客人没要求,我们就推荐几种茶。他们当时也付钱了,说明他们是愿意的。”
2016年4月9日上午,经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取证,认定“豫园茶馆”,即河南南路33号206室上海仪科亭茶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一旦查实违法事实,将依法从严处罚。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消费行为,不分中国人和外国人,消费者的权力都受到中国的法律保护。从天价虾,到天价余,再到天价茶,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对于这家涉事茶楼,处罚不仅仅是退款这么简单。
邱宝昌认为,欺诈行为可以依据消法55条,要求店家承担3倍赔偿,一千块要赔3千块。相关部门根据这种情况,有违法所得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顶格到十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消费过程中,出现强买强卖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诈骗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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