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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达茂旗法院成立于1951年8月,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刑事庭、民事庭等13个内设机构,下设希拉穆仁、满都拉、乌克3个人民法庭。核定编制63人,现职干警50人,蒙古族干警占46%。年均受理案件1800余件。
地址
达茂旗百灵庙镇大街
邮编
014500
电话
0472-8423707

目录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地处祖国北疆,北与蒙古国接壤,是包头市唯一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总人口12.04万,其中少数民族1.83万人(蒙古族1.73万人)。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有闻名于世的乌兰察布岩画和印证蒙元文化的敖伦苏木古城遗址,有观光旅游的胜地希拉穆仁草原。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地处呼包二市两小时经济辐射圈,区位优势明显,素有“草原码头、陆路口岸”之美称。 

达茂旗法院成立于1951年8月,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刑事庭、民事庭等13个内设机构,下设希拉穆仁、满都拉、乌克3个人民法庭。核定编制63人,现职干警50人,蒙古族干警占46%。年均受理案件1800余件。

法院建设

近年来,达茂旗人民法院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8337” 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草原巡回法庭、蒙汉双语诉讼为亮点,全力打造“自治区北部边疆一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所获荣誉

2013年以来,达茂旗法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包头市精神文明单位,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统计单位,多次被旗委、旗政府评为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巡回法庭先后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立案庭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两次;法警队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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