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林业局
目录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范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编制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产业政策和实施规则,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
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大连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审核征用、占用林地项目,管理重点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规范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规范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我市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市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的建议;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依法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我市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我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我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地方规范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全市农村专职护林员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推广及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2.造林绿化处
主要职能: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封山育林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中国绿色碳基金大连专项的管理及碳汇项目的实施;承担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森林资源管理与法制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林权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依法承办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我市林业法制建设规划;负责林业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及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林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全市林业改革、农村林业发展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
4.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处
主要职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指导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推广;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2.规划与财务处 主要职能:组织编制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林业统计汇总和场圃财务决算工作。
5.森林公安局
主要职能: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查处和督办破坏森林资源各类违法案件;负责封山禁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农村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承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大连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主要职能:受市林业局委托,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主要职能: 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承担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的具体组织工作。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能:引进、研究、繁育、示范、推广林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培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
大连市林政稽查大队
主要职能:依据授权依法履行林业行政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退耕还林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建设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并负责建设工程的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科技成果、先进管理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管理;配合林业行政部门做好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和政策补助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林木种苗站
主要职能:依据委托,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林业工作总站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行业管理,做好森林公园的规划和资源开发,指导森林公园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关系等。
2.编制全市林业工作站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林业站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站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林业站开展技术、信息等社会服务;对辖区国有、集体林(蚕)场(苗圃)、蚕业生产和林业产业实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大编办发〔2001〕59号)。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
主要职能: 该办负责贯彻有关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审批设计、经营方案;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成果验收、贷款资金使用;编制、组织、实施计划、资金预算、财务报表及承办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营造速生丰产林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林业调查与资源监测中心
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全市森林保护工程和森林采伐限额前期的调查规划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的各种生产作业调查规划工作 ,并对相关林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负责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调查和规划;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森林资源档案;负责全市森林、湿地、野生动物、森林灾害等综和监测工作 ;负责全市林业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及技术指导工作。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大连市森林防火预警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的预报、宏观监测和重大森林火灾的跟踪监测;负责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及火场应急通迅的保障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计算机网络的监察、网站的管理;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统计汇总和损失评估;负责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信息编发和档案管理;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总值班及接警处“12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工作。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21号。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