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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2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占91.2%,其中博士1人,硕士9人。
名称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桂林北路19号
邮编
435100
电话
0714-6352427
成立时间
1951年10月

目录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101日,前身是黄石市人民法院,办公楼位于下陆区团城山桂林北路19号。黄石市级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共黄石市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审判法律、法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二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一审国家赔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等。

主要领导

     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从山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又明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必贵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池国卿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少军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黄绪清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机构设置

黄石中院现设有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立案庭、立案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司法技术处、司法警察支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二庭)、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机关党委等21个部门和1个直属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

法院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黄石中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竭诚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黄石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坚持立足审判、着眼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积极主动为黄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市中院坚持把为人民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切实提高审判服务水平。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以“司法能力提升年”、“司法作风转变年”、“司法公开推进年”等主题年活动为契机,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法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把司法为民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目标,切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张丽华等先进人物。

所获荣誉

近年来,黄石市中院先后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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