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富
刘家富,1963年8月生,江西上栗人,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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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09月,江西樟树农校农经专业学习。
1982年09月,江西省萍乡市计委科员(其间:1985年09月——1987年07月,南京大学经济系计划管理专业学习)。
1989年12月,江西省萍乡市政府办公室,历任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工交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05月,江西省萍乡市轻化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9年10月,江西省萍乡市轻化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1年08月,江西省芦溪县委副书记、县长(2001年09月——2003年12月,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年07月,江西省莲花县委书记。
2009年06月,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12月,任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
2016年3月,任江西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4月20日上午,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富莅临东湖区调研该区政法工作。显示,欧阳海泉已不再兼任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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