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加索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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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俄罗斯帝国解体后高加索地区的省份建立了一个自己的名为外高加索联邦的联邦国。但其组成部分之间的不和和与土耳其的战争于1918年4月导致了这个联邦共和国的分裂。
此后数年中这些地区被内战破坏,在苏联红军的干涉下其三个组成部分于1922年3月12日在第比利斯宣布成立外高加索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22年12月30日外高加索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正式加入苏联。但是格鲁吉亚和阿塞拜疆的共产党对这个联盟非常不满,因此在拉夫连季·贝利亚的影响下外高加索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又分解为其组成的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亚美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格鲁吉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和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分别各自成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
斯大林在1923年2月4日致全体苏共中央委员的信中也阐述了自己的联邦原则见解”单个的共和国(而不是通过联邦构成体)加入联盟毫无疑问有一些好处:1这符合我们独立及自治的共和国的民族意图;2这可以取消联盟国家构成体中的中间一级,即取消三级(民族共和国-联邦构成体-联盟)建立二级(民族国家-联盟)。
1936年苏联新宪法对加盟共和国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共有三条:一、这个共和国一定处在边疆区,应同苏联的邻国有共同的边界;二、以自己的名称作为共和国名称的那个民族,在该共和国的人口应占半数以上;三、这个共和国人口总数应在一百万以上。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俄罗斯联邦的哈萨克自治共和国及吉尔吉斯自治共和国,外高加索联邦中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都符合了加盟共和国的条件。上述五国于1936年12月5日新宪法生效之日,成为苏联的加盟共和国,外高加索联邦建制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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