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民
李学民,男,曾任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因严重违纪,2016年7月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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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长期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工作,先后担任海港区区长,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北戴河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北戴河区委书记等职。
2013年10月,进入秦皇岛市委常委班子,兼任北戴河区委书记。
2016年2月,不再兼任北戴河区委书记,兼任秦皇岛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6年7月12日,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秦皇岛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学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学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并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民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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