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阳
- 姓名
- 李向阳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1年9月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湖南嘉禾
目录
李向阳,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湖南嘉禾县人,在职硕士研究生文化。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8月已被开除党籍),1982年7月参加工作。
1979.09-1982.07 郴州农校农学专业学生
1982.07-1984.01 嘉禾县钟水乡团委书记
1984.01-1987.07 嘉禾县委办公室秘书(其间:1985.09-1987.07湘潭大学秘书专业大专毕业)
1987.07-1989.11 嘉禾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研究员
1989.11-1991.04 嘉禾县普满乡党委副书记
1991.04-1992.11 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2.11-1995.02 嘉禾县肖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2-1995.09 嘉禾县行廊镇党委书记
1995.09-1998.05 郴州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1994.08-1996.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
1998.05-2003.12 郴州市北湖区委副书记
2003.12-2006.05 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05-2007.03 桂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6.12当选)
2007.03-2014.01 桂阳县委书记
2014.01- 2016.08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年8月4日,据中纪委网站消息,经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并报经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李向阳等5名省管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郴州市人大原副主任李向阳严重违纪案
经查,李向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在下属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公款借给私营企业使用,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向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李向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11月2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向阳(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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