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
刘忠,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广西兴安人。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6年9月9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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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010年12月 任柳州市商业银行党组书记、董事长;
2010年12月—2013年5月 任柳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5月—2016年3月 任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6年3月24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刘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4月,免去刘忠的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免去其副总经理职务。
2016年4月,免去刘忠的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2016年9月9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刘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忠利用担任柳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规收受下属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给有关企业发放巨额贷款,使柳州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涉嫌犯罪。
刘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刘忠开除公职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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