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
- 中文名
- 高承勇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甘肃榆中县
- 出生日期
- 1964年11月10日
- 户籍地
- 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428号
目录
2016年8月26日,办案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其抓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后续侦查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追凶28年,最终帮警方抓到高承勇的关键信息来自指纹和DNA。当时,所有白银市区男性户籍居民都曾被录入指纹、抽血验DNA,警方试图通过这种方法排查案犯,但一直查无此人。高承勇户籍所在的兰州农村,因为排查困难,当时并没有录入指纹。因为害怕,高承勇之前也刻意避开所有的指纹采集。
被抓的那晚,高承勇试图自杀。头重重地磕在审讯椅的凸起处,缝了三针。高承勇在被抓后坦承命案的所有细节,11起杀人案,他记得每一起案子的年月日,甚至几点几分。
2017年4月,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社会关注的“白银系列奸杀案”,以被告人高承勇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依法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以尾随、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犯罪,共致使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
该案时间跨度长,作案地域广,被害人数多,侦查难度大,社会影响大。案件侦查阶段,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指派公诉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完善固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意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主办并担任办案组长,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对案件中部分证据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或补强。
为保障被害人亲属的权益,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安排专人对被害人亲属进行心理疏导,并专门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函,要求为被害人家属委托诉讼代理人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被害人亲属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
2018年3月30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承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高承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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