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
李适之(694年[1]-747年),原名昌,祖籍陇西成纪,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孙,恒山王李承乾之孙。李适之早年历任左卫郎将、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刑部尚书。天宝元年(742年),李适之拜相,担任左相,封清和县公。他与李林甫争权,但却不敌落败,被罢为太子少保,后贬宜春太守。天宝六年(747年),李适之听闻韦坚被杀,畏惧自尽。他与贺知章、汝阳王李璡、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齐名,被时人称为“酒中八仙”。
- 本 名
- 李适之
- 所处时代
- 唐朝
- 民族族群
- 汉人
- 出生时间
- 694年
- 去世时间
- 747年
- 主要成就
- 名列酒中八仙
- 官 职
- 左相兼兵部尚书
- 爵 位
- 清和县公
- 原 名
- 李昌
- 籍 贯
- 陇西成纪
目录
早年经历
李适之在神龙年间入仕,被授为
李适之好饮酒,能喝一斗不醉,晚上宴饮,次日照常能处理公务。他与
刘肃:郭元振、薛讷、李适之等,咸以立功边陲,入参钧轴。
刘昫:⑴适之性简率,不务苛细,人吏便之。⑵适之雅好宾友,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⑶适之临下虽简,在公克勤,惜乎不得其死也!⑷开元之代,多士盈庭。日用无守,嘉贞近名。嵩、龄、适、挺,各有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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