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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公安局是主管沈阳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接受沈阳市委、沈阳市政府和辽宁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

目录

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杨建军: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晓竞: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许树文:市局党委委员、市维稳办常务副主任

田维: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晓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万宏:副局长

王佩军:副局长

王晓东:副局长

孟炜: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金府: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于江:副局长

吴东风:警务保障部主任

蹇威:

宁勇:指挥中心主任

内部机构

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并指导市局公安工作及与公安工作相关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辅助局领导开展全局性中心工作;规划、指导开展社会治安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文件收发、印制及公安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公安业务的专题研究及全市公安机关史志编研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我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处理工作;掌握并报告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受理市民投诉;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先期处理全市发生的重大案件和事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分局、县(市)局,市公安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网上考评工作;完善考核、监督约束机制,对日常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通信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机要通信保障工作;负责通信业务开展及设备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中心及其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公安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全局密码通信、机要传输、传真通信网的维护与管理。

科技处:
负责制订全局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上报及组织鉴定,科研经费的管理及监督使用;负责自动报警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政治部: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调研,掌握民警队伍的实际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制订全局政治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局各单位认真落实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协助政治部领导抓好部内的队伍建设。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全局科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对科级干部聘任进行审核备案;负责全局民警(含离退休人员)出国(境)审查;负责全局机关党员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局人员录用调配、工资福利和机构编制、警衔晋升、公务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干部、人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立功创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政治理论、思想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文体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制订全局宣传工作规划;负责全市公安系统通讯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沈阳公安报》的编辑、印制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全局影视宣传;负责全局性社会宣传稿件的组织及审查工作。

纪委(监察处):
负责受理群众对全市公安民警的检举控告;审核审批违法违纪民警的党政纪处分;查办公安系统内部重大、复杂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民警权益保护;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警务保障部:
负责市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全局侦察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局基建规划、立项、资金安排及局机关房屋建设;负责全局物质、装备、器材的计划供应;负责全局公安车辆证照等管理;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民警生活福利、房屋管理工作。

控告申诉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协调各单位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和全局信访统计、信访调研工作。

法制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协调、起草、复核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办理的各种行政、刑事案件损失赔偿的裁定;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办理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刑事案件审核工作。

网络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国际互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依法对全市计算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管理计算机安全产品,对计算机应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承担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侦查破案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
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负责来沈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来沈境外人员的证件、签证的受理、制作签发工作;负责涉外案件的指导、查处工作。

户政处(社区警务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指导、监督、检查社区安全防范工作,构建社区巡逻防控体系;负责社区警务制度和勤务方式布局的实施;负责各区、县(市)社区防范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负责第二代身份证的制作、疑难户口、成建制户口等事项的管理。

保安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金融护卫、经济民警和保安队伍的管理、培训、业务指导及行业审批、管理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巡逻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公共安全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收容教育和遣送上访人员工作;负责部分区、县(市)110勤务的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案件。

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负责处置暴乱、骚乱、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及其它应当由公安特警支队承担的工作任务。

刑事侦查局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刑事侦察工作;组织、指挥侦破跨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参与并协调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职业据点和犯罪情况资料建设;负责全市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工作;负责刑侦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本地区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督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治安管理局

负责贯彻执行治安行政管理法规,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和治安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治安系统民警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集会、示威、游行申请的管理、审批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身伤害的法医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市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协调和指导分局、县(市)局侦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

禁毒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对全市吸毒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分局、县(市)局侦破、查处毒品案件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监管支队

依法承担监管工作;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病犯监管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区、县(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经济保卫分局

主要职责略。

文化保卫分局

主要职责略。

公交分局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客运线路和站区内的治安秩序;负责全市主要出城口的堵卡盘查;承办公共汽车、小汽车、出租车内及站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城市管理治安分局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预案;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市消防局

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

警务航空支队(沈阳市应急救援航空队)

1、负责空中巡逻和突发事件的空中警戒任务;2、负责空中视察、空中指挥等公务飞行任务;3、负责为重大活动、重大安保任务提供空中支援工作;4、负责在反恐作战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处置行动中,实行空中监控搜索、指挥地面围堵、警力投送及对地支援等工作;5、负责搜索、追击重特大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6、负责协助消防部门对重特大火灾现场进行观测、灭火和援助工作;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特大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进行空中观测,参与抢险救灾和紧急运送人员、物资工作;8、负责配合市规划、交通、医疗、卫生、环保、园林等部门开展勘察勘测、执法监管、航拍航测、医疗救护等工作;9、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警务飞行任务;10、负责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航空服务任务。

和平分局、铁西分局、沈河分局、皇姑分局、大东分局、浑南分局、于洪分局、苏家屯分局、沈北新区分局、北站地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民市局、辽中分局、法库县局、康平县局

地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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