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
目录
一、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九、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二、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三、负责市局直管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分县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杨建军: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晓竞: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许树文:市局党委委员、市维稳办常务副主任
田维: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晓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万宏:副局长
王佩军:副局长
王晓东:副局长
孟炜: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金府: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于江:副局长
吴东风:警务保障部主任
蹇威:
宁勇:指挥中心主任
负责维护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负责维护公共安全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收容教育和遣送上访人员工作;负责部分区、县(市)110勤务的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案件。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负责处置暴乱、骚乱、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及其它应当由公安特警支队承担的工作任务。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指导刑事侦察工作;组织、指挥侦破跨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参与并协调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职业据点和犯罪情况资料建设;负责全市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工作;负责刑侦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本地区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组织、实施督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办理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治安行政管理法规,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和治安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治安系统民警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负责大型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集会、示威、游行申请的管理、审批工作;负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身伤害的法医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
负责全市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协调和指导分局、县(市)局侦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
负责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对全市吸毒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分局、县(市)局侦破、查处毒品案件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依法承担监管工作;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病犯监管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区、县(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主要职责略。
主要职责略。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客运线路和站区内的治安秩序;负责全市主要出城口的堵卡盘查;承办公共汽车、小汽车、出租车内及站区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治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预案;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
1、负责空中巡逻和突发事件的空中警戒任务;2、负责空中视察、空中指挥等公务飞行任务;3、负责为重大活动、重大安保任务提供空中支援工作;4、负责在反恐作战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处置行动中,实行空中监控搜索、指挥地面围堵、警力投送及对地支援等工作;5、负责搜索、追击重特大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6、负责协助消防部门对重特大火灾现场进行观测、灭火和援助工作;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特大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现场进行空中观测,参与抢险救灾和紧急运送人员、物资工作;8、负责配合市规划、交通、医疗、卫生、环保、园林等部门开展勘察勘测、执法监管、航拍航测、医疗救护等工作;9、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警务飞行任务;10、负责市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航空服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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