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目录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市级机关部分部门的行政经费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财务工作。
(四)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使用管理。负责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租金管理、维修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工作人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配售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机关周转房。
(六)在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七)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食堂、消防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级机关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负责市级机关人民防空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电话:0535-6693206
传真:0535-6662297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职能: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访、保密、督查、安全、接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电话:0535-6693201 6789610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职能:负责市级机关部分部门行政经费管理、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财务工作;按规定承担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基建科
电话:0535-6246810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职能:负责组织编制市级机关办公区、住宅区的规划和统一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使用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危旧房屋的改造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住宅建设工作。
房管科
电话:0535-6693203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职能:拟订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租金管理、维修管理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市级机关房改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住宅区的物业、消防管理工作。
生活科
电话:0535-6693307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职能:负责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卫生防疫工作,保证机关人员用餐。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电话:0535-6686005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16号
职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组织开展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工作。
公务用车管理科
电话:0535-6686005
职能: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推进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电话:0535-6695345
邮编:264000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90号
职能:为机关办公楼提供水电暖、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安全、文印、会务等后勤保障服务;承担机关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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