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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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9—1986.07,滨州医学院医学系医学专业学生;
1986.07—1998.01,宁津县人民医院内科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1998.01—2002.01,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其间:2000.09—2001.07,在南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2.01—2008.01,临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08.01—2011.04,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1.04—2011.11,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11—2012.02,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
2012.02—2017.01,德州市政协副主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
2017.01—2017.02,德州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
2017.02—2019.01,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工党德州市委主委。
2019.01,开除公职处分;
2019.02,被依法逮捕;
违法被查
2018年11月12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德州市副市长商怀君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省监委监察调查。
开除公职
2019年1月,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东省监委对德州市原副市长商怀君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商怀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商怀君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商怀君开除公职处分;由有关单位按规定撤销其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常委、德州市委主委职务;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2月,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商怀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商怀君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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