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超
陈兆超,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陕西洋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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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09——1989.07,青海大学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9.10——1997.03,青海省大通县财政局干部;
1997.03——1997.09,青海省大通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7.09——1999.04,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1999.04——2001.12,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2001.12——2002.06,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正科级)(2000.03——2002.06,参加青海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06——2008.12,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其间:2004.09——2007.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8.12——2009.01,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9.01——2016.11, 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11——2017.01,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01——2017.04,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04,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11月29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兆超为西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1月,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陈兆超为西宁市财政局局长。
2017年4月25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免去:陈兆超的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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