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洪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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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9——1989.07,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
1989.07——1990.09, 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实习;
1990.09——1993.03, 青海省政法干部学校教师;
1993.03——1995.06, 青海省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5.06——1997.11, 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综合规划和试点处科员;
1997.11——1999.07, 中国证监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1999.07——2001.01, 中国证监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上市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
2001.01——2003.09, 中国证监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综合处主任科员;
2003.09——2004.03, 中国证监会西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综合处副处长;
2004.03——2004.06, 中国证监会青海证监局综合处副处长;
2004.06——2005.12, 中国证监会青海证监局党办副主任(主持工作)(2004.09——2007.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5.12——2007.12, 中国证监会青海证监局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7.12——2010.09, 中国证监会青海证监局办公室(党办)主任;
2010.09——2010.12,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证券期货处处长;
2010.12——2016.04,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6.04——2016.06, 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党组成员;
2016.06——, 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6月,青海省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免去:蔡洪锐的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16年6月22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蔡洪锐为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11月18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海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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