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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枣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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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开会图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开会图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政府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

(二)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协议、重大合同等涉法性事物合法性论证及审查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负责并指导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五)负责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事项。

(六)负责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

(七)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信息公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的具体工作。(八)承担市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办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电文、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协调、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党群、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依法行政综合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的具体工作。

(二)法制监督科。承办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承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事项。

(三)复议应诉科。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法案件;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研究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中的法律等问题。负责全市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法规科。负责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承办解释工作;协调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工作。

(五)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为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协议、重大合同等涉法性事物合法性论证及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制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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