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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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8 - 1979.03 在怒江师范学校任专职团委书记、州直团委委员、校民兵营干事。
1979.03 - 1984.03 在贡山县独龙江乡巴坡完小任教、独龙江公社代理扫盲干事、巴坡完小教导主任。
1984.03 - 1990.06 先后在贡山县独龙江区(乡)任副区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0.06 - 1993.08 在贡山县人大常委会任法纪科科长。
1993.08 - 1998.08 在贡山县人民政府任副县长、党组成员。
1998.08 - 2001.08 在贡山县人大常委会任主任。
2001.08 - 2006.02 在贡山县委任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6.02 - 2012.01 在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
2012.01 至今 在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享受副厅待遇。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第八届、第九届人大代表。
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第四届云南省道德模范。
1988年,高德荣任独龙江乡乡长期间,争取了350万元的项目资金,扩建了独龙江乡卫生院、中心校区,新建了一个小型电站、四座人马吊桥,改善了独龙江乡的基础设施条件。
2005年2月,持续暴雪导致贡山全县的电力、交通、通讯全部中断,大量民房和农作物、牲畜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为7132万元。时任贡山县长的高德荣担任道路抢修组组长,夜以继日奔波在灾区。10多天里,他跑遍了怒江沿岸的20几个村委会。每到一处,他挨家挨户了解灾情、慰问灾民,深入第一线带领干部群众抢险救灾。有一个村公路被雪崩阻断,他步行3个多小时,去看望那里的灾民,村民见到他泪水都流了出来。
2006年,主动向组织提出“把办公室设在独龙江”,协助贡山县的重大项目建设。
2010年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启动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由他兼任州委独龙江帮扶领导小组副组长。已58岁的他不是在下面带领群众架桥修路、发展产业,就是到上级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忙到连儿女都很难见到他。他根据独龙江自然气候特点,亲自带领群众在密林深处套种草果、花椒、重楼等,发展中蜂养殖。
至2012年末,独龙江帮扶“六大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1亿元。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第八届、第九届人大代表。
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第四届云南省道德模范。
2013年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全国敬业奉献范候选人。
2015年10月13日,荣获全国敬业奉献模范称号。
皮肤黝黑,手指粗糙,一位土生土长的独龙族干部,一辈子本色不改。风风火火,苦干实干,几十年倾心尽力干着一件天大的事,那就是让4300名独龙族同胞尽快摆脱贫困奔向小康。执着坚守,不计得失,从独龙江来,回独龙江去,“老县长”的公仆形象,牢牢定格在独龙族同胞和怒江人民的心中。他就是高德荣,一个红色的“路标”,一面闪亮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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