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谞
目录
1981年9月至1985年8月,西北政法学院哲学专业学习;
1985年8月至1988年11月,汉中地区行署办公室干事(其间:1985年10月至1986年11月在洋县酉水乡锻炼,任乡党委副书记);
1988年11月至1989年11月,安康地区行署办公室干事;
1989年11月至1990年5月,任安康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0年5月至1991年6月,任安康地区公安处政治处副主任;
1991年6月至1994年12月,任安康地区公安处党委副书记;
1994年12月至2000年4月,任安康地区公安处党委委员、副处长;
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安康地区公安处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1年3月至2010年5月,任汉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其间: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汉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 1月至2012年4月,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汉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汉中支队第一政治委员;
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汉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武警汉中支队第一政治委员、支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汉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武警汉中支队第一政治委员、支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10月至今,任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武警汉中支队第一政治委员、支队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2月,任汉中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2016年10月,李谞为汉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4月18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李 谞为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局长。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