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生
李京生,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东临朐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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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0--1984.08,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治安专业学习
1984.08--1991.09,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见习、办事员、科员(其间:1985.08--1988.06,中央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1988.07--1991.07,江苏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1.09--1994.08,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处户政科副科长
1994.08--1997.12,江苏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户政科科长
1997.12--1999.09,江苏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副处长
1999.09--2001.03,江苏省公安厅江阴长江公路大桥公安局局长
2001.03--2007.06,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水上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2007.06--2011.08,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调研员
2011.08--2014.05,江苏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2014.05--2015.11,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兼技术侦察总队负责人
2015.11--2015.12,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2015.12--2016.02,江苏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6.02--2016.03,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市级)
2016.03--2016.09,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兼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6.09--,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7年1月19日,在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京生当选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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