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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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9—1987.07,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师范专科学校政教专业学习
1987.07—1991.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师范专科学校附中教师兼党支部干事
1991.12—1994.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局办公室秘书(1991.08—1993.12,在中央党校政治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4.02—1996.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06—1998.03,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局办公室主任
1998.03—2001.0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规划土地局政工科科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1.05—2004.0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房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4.02—2005.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5.12—2007.06,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秘书长
2007.06—2007.12,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调研员
2007.12—2009.07,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正处级秘书(其间:2005.09—2008.01,在内蒙古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9.07—2011.0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2011.04—2016.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其间:2013.05—2014.05,在巴彦淖尔市挂职任副市长)
2016.10—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6年10月28日,中国共产党巴彦淖尔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樊阔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巴彦淖尔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6年11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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