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属于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如需要鉴证、公证等。
目录
不动产合同
第一种是不动产合同。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按照《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2)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例: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非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非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