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北京大兴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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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8日18时15分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8号。
经初步调查勘验,起火建筑东西长80米,南北宽76米,占地面积60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为冷库区,共有6个冷库间,总面积5000平方米,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地上一层为餐饮、商店、洗浴、广告制作、生产加工储存服装等商户,总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均为出租房,总面积约8300平方米,共305间房、租住400余人。该建筑是典型的集生产经营、仓储、住人等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2017年11月18日18时15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消防部门立即调派14个中队34部消防车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21时许,明火被扑灭。
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受伤人员正在接受救治。截至2017年11月20日14时,7名受伤人员生命体征平稳,1名受伤人员伤情危重,正在进行抢救治疗。
其中,男性11人(18岁以下6人),女性8人(18岁以下2人),名单如下:
杨汝启,男,60岁,身份证号:37282219571116****,户籍地:山东省;
杜春静,女,58岁,身份证号:37282219590808****,户籍地:山东省;
杨某某,男,6岁,身份证号:37132220111103****,户籍地:山东省;
杨某某,女,1岁,身份证号:37132220161011****,户籍地:山东省;
张凤银,女,50岁,身份证号:41232719670106****,户籍地:河南省;
刘某某,男,1岁,身份证号:41142420160331****,户籍地:河南省;
王某某,女,4岁,身份证号:41162820130121****,户籍地:河南省;
杨丽丽,女,31岁,身份证号:13043519860911****,户籍地:河北省;
暴某某,男,2岁,身份证号:13043520141129****,户籍地:河北省;
郝晓芳,女,24岁,身份证号:14022519930214****,户籍地:陕西省;
张某某,男,3岁,身份证号:61012420140910****,户籍地:陕西省;
张某某,男,11岁,身份证号:11011520060611****,户籍地:北京市大兴区;
张某某,男,3岁,身份证号:11011520140122****,户籍地:北京市大兴区;
秦茹,女,27岁,身份证号:13118219900211****,户籍地:河北省;
徐作帅,男,30岁,身份证号:13053319870710****,户籍地:河北省;
韩俊,男,21岁,身份证号:41302619960818****,户籍地:河南省;
王亚春,女,42岁,身份证号:23210319750409****,户籍地:黑龙江省
阿依买提·曼苏尔,男,26岁,身份证号:65312619911110****,户籍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祖丙英,男,47岁,身份证号:22018219700209****,户籍地:吉林省
注:未成年人名字隐去。
火灾发生后,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处置。蔡奇要求,全力做好现场搜救和伤者救治,做好善后工作,由市里牵头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立即在全市进行大排查,一村一村、一院一院地毯式摸排,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关闭村镇工业大院,清除违法经营。每个区每个单位都要负起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
19日,北京市召开现场会和全市电视电话会,要求全市各级部门汲取教训,展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19日上午,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带领市领导和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来到火灾现场,就地召开现场会。19日下午,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
蔡奇指出,“11·18”火灾事故教训极其深刻。火灾是安全生产的“灰犀牛”,全市都必须警醒起来,痛下决心,采取断然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找出思想盲区、管理盲区,下决心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的清理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北京市提出,各区党委政府必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全面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行动,一家一家、一村一村地毯式摸排,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领导要分头带队,督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和首都安全稳定。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陈吉宁要求,要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部上账、分类监管、强化整改,逐一验收复查,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倒逼安全隐患突出的低端业态疏解腾退。
2017年11月18日,位于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的一幢建筑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部署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大兴区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委同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实施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先后询问(讯问)300余人次,收集、查阅资料2000余份,聘请多名专家对燃烧、爆炸原因进行论证,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事故现场相关物证、设备设施开展检测分析和技术鉴定工作。最终,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近日,市政府正式批复了大兴区“11·18”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大兴区“11·18”火灾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查,事发建筑系集生产、经营、储存、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建筑。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地下冷库制冷设备在调试过程中,被覆盖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为冷库压缩冷凝机组供电的铝芯电缆电气故障造成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可燃物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烟气蔓延导致人员伤亡。
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事发建筑属于违法建设、违规施工、违规出租,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镇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力;属地派出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区公安分局针对事发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工商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经营行为查处不力等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依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市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樊兆田等15名有关责任人员立案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市纪委市监察委给予大兴区杜志勇、李强等21名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对大兴区委、区政府党组进行通报问责,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市安全监管局给予北京康特木业有限公司(聚福缘公寓出租单位)等3家涉事企业960万元的行政罚款。同时,事故调查组向大兴区和有关部门提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五方面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守安全“红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防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2017年11月23日通报,火灾事故的起火部位系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冷库,遇难者死因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截至目前,8名伤者已有6名平安出院。
经公安部门工作,大兴11·18火灾排除人为放火嫌疑,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18日,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一自建房屋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夜以继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开展现场勘查、复勘,物证检验、鉴定,抓捕审讯嫌疑人,现场指认,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组织遇难人员尸体检验,组织专家论证等各项工作,综合目前工作情况,此次事故排除人为放火嫌疑。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樊某某自2002年至2006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先后分三次建成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局部三层楼房,建筑面积共计约20000平方米,并陆续用于出租、经营。2016年3月,为出租和经营目的,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下,组织人员在地下一层修建隔断墙,准备建设冷库。2017年2月、3月,分别与相关公司签订制冷设备购销合同和防水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开始冷库建设施工。期间,樊某某多次安排李某、王某等人在自建房及地下冷库内铺设接连电线,相关作业人员均无专业资质。起火前,地下冷库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尚未投入使用。
在公安部火灾调查专家指导下,联合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查实,起火部位位于地下中部冷库间南墙中部的墙面上,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目前,公安机关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调查取证,确定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事故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与履职情况开展调查。
2017年11月29日,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调查情况公布。
经调查,大兴区政府副区长杜志勇作为全区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把关不严,督查整改不力,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目前市纪委、市监委已对杜志勇进行立案调查,暂停其副区长职务。
大兴区西红门镇党委书记郑亚君负责领导镇党委全面工作,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镇长司文韬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作为全镇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对郑亚君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党委书记职务;对司文韬予以立案调查,暂停其镇长职务。
大兴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的西红门镇安全科科长李建华、西红门镇安全科检查三队队长马庆立,分管安全工作的西红门镇党委委员杨学叡、镇社保所所长刘庆楠、镇长助理马连义以及新建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郑淑芝,原党支部书记杨占林,党支部副书记孙志远,村委委员兼村安全员郑宝良,村委委员马全新10人予以立案查处。
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根据调查进展对其他相关单位或责任人员进一步立案调查。
另据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消息,11月29日,大兴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火灾事故涉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等8人依法进行审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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