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生
陈洪生,男,汉族,1963月3月出生,辽宁沈阳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东北林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毕业,农林推广硕士学位。现任黑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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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9—1988.08,东北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
1988.08一1989.01,黑河行署乡镇企业管理局生产科科员
1989.01—1990.09,黑河行署体制改革委员会流通科科员
1990.09—1992.04,黑河行署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科副科长(其间:1990.04—1991.03 挂职任宋集屯煤矿矿长助理)
1992.04—1996.02,黑河行署、黑河市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
1996.02—1997.02,黑河市委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1997.02—2001.12,黑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1.12—2005.08,黑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2005.08—2006.10,黑河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6.10—2007.07,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7.07—2009.02,黑河市爱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黑河市胜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2009.02—2011.12,黑河市爱辉区委书记(其间:2007.07—2009.12 东北林业大学农林推广专业硕士学位班学习)
2011.12—2012.01,黑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2017.11,黑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11— ,黑河市委常委、黑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7年12月,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网站“领导介绍”栏目更新获悉,陈洪生已于2017年11月起任黑河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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