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成
曾担任达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等职务。任职期间,李志成多次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4.25万元、美元4.8万元。2011年9月1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李志成有期徒刑十二年。
- 姓名
- 李志成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5年9月
- 入党时间
- 1977年10月
- 籍贯
- 四川宣汉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四川省委党校函授
- 学位
- 大学
目录
| 1977.07-1978.02 | 达县财贸学校任教 |
| 1978.02-1984.03 | 中共达县地委财贸部工作,先后任打字员、干事 |
| 1984.03-1988.10 | 达县地区农贸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 |
| 1988.10-1993.06 | 先后任达县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 |
| 1993.06-1994.11 | 达川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
| 1994.11-1998.05 | 达川地区行署专员助理 |
| 1998.05-1999.12 | 达川地区行署副专员 |
| 1999.12-2005.02 | 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2005.02-2005.03 | 中共达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
| 2005.03 | 中共达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
受贿罪
| 2012年12月3日 | 李志成:“还奢求这一切都是在暗中悄然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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