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高霞辉 原浙江省绍兴市消防支队政委。1993年至2010年,高霞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64万余元。2012年10月12日,绍兴县法院判处高霞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姓名 高霞辉 出生日期 1963年10月 籍贯 浙江诸暨 民族 汉族 学位 大专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13年1月8日 落马贪官忏悔:自己把官位看得太重了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贾兆冀 下一篇 窄脊江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