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龙
在税院工作期间,先后担任过教研室主任、税务系主任兼总支书记,硕士研究生导师兼导师组组长,两届学院党委委员。1998年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师,1997年被评为长春市优秀党员。在学术上,兼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等职。2002年东北师大任教、组建财税专业,任财税系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42年02月01日
- 籍贯
- 吉林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厦门大学
- 学位
- 硕士
- 所属行业
- 经济学家
- 职务
- 教授
目录
| 1968.08-1979.01 | 长春市电动工具厂 |
| 1979.-2001. | 长春税务学院 任税务系主任兼总支书 描述:同时任学院党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兼导师组长 |
| 2002.-2004. | 东北师大工商管理学院 财税系主任、教授委员会成员 |
| 2004.01-至今 |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描述:财政系主任 教授委员会成员 |
科研奖励: 张大龙:“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数量分析与界定标准”一文,获学院第五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一等奖,长春税务学院,群团级,2002年1月 张大龙:“体制转轨时期税收调控体系的建立”一文,获全国税务院校“九五”期间优秀论文一等奖,国家税务总局,部级,2001年12月 张大龙:“关于促进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的几点思考”一文,获全国省会城市税收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广西社会科学院(代)省级,2001年10月 张大龙:“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地位、职能和作用”一文,获全国税务院校“八五”期间优秀论文一等奖,税务总局,部级,1998年3月 张大龙:《国家税收》吉林人民出版社 获第一届全国普通高校税收类优秀教材成果奖,税务总局,部级, 1995年12月 张大龙:《新编预算会计》吉林人民出版社 吉林省财政学会二等奖,省级,1991年 张大龙:《国家预算》 吉林人民出版社 吉林省财政学会一等奖,省级,1991年个人奖励: 张大龙 吉林省优秀教师,吉林省人民政府,省级,1998年 张大龙 长春市优秀共产党员,中共长春市委,市级,1997年。
参与国家政策、法律决策论证: 1、2001年8月,应约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举行的“两税合一”专家论证会。在会上提出的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应在20﹪-25﹪之间进行选择的意见被采纳。(体现在税务总局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企业所得税法中) 2、2000年6月,应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的邀请参加“吉林省预算监督条例(草案)”的修改,部分意见被采纳。
| 张大龙: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 有助于我国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稳定和便利国内企业的对外出口。美国、欧洲、日本等境外企业与我国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计价结算,由此带来的美元、欧元和日元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境内企业承担。若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境内企业则可以规避汇率风险。而我国与周边地区如东南亚和韩国等的贸易,则通常是以第三国货币进行计价结算,当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时,我国和周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的企业所承受的外币汇率风险即可部分有效规避。 |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