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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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正英(党组书记、局长)
管理本局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采取切实措施,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党的干部政策,重视纠正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为本局选拔、任用干部把关。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叶金波(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资源与市场开发科。协助局长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本局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教育,管好分管科室人员,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岑德洪(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业管理科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协助局长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市委党廉办抓好纠正借机公款旅游问题,控制规范公费考察和培训活动的工作,对本局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勤政廉政教育,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黄少强 局副调研员
李醒培 局副调研员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落实旅游市场管理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和实施我市中、长期旅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普查分类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规划开发建设和保护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旅游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立旅游企、事业单位。
5、组织旅游单位员工参加旅游教育、业务培训和业务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6、组织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及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旅游交通、安全、物价、保险、消防、旅行社年检和审计验证以及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市各类旅行社的旅游质量保证金的收取、理赔及管理工作。
9、管理直属的企、事业单位
10、完成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云浮市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如下: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本局的内外联系和各科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信访、保密、档案、财会、车辆管理、外事接待、治安保卫、机关后勤等行政事务;负责上级及局领导班子重大工作部署的督办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研究拟订旅游调研计划,研究旅游体制改革;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二、行业管理科(挂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牌子)
抓好全市旅游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旅行社的申报、业务年检和审计验证工作;负责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年度复核;推动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旅游质量和查处旅游质量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加强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市旅游业务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消防、旅游安全检查等工作;指导和联系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
三、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分类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旅游资源开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和落实全市旅游景区(点)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景区(点)搞好环保、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景区(点)的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策划,指导和组织旅游市场促销;指导旅游界开展国际国内有关协作与交流;培育发展旅游市场;指导和组织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旅游扶贫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协助局领导班子做好干部人事任免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编制、档案、劳资、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围绕上级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监察、纪检和因公出访报批及党群等工作。
地址:玉皇路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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