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3号),设立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贵州省版权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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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和
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处)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规划发展处(改革办公室)
公共服务处
宣传处
新闻报刊管理处
电影电视剧处
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印刷业管理处
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图书出版管理处(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市场监管处(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管理处科技处
数字出版管理处
财务处
保卫处
人事处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服务中心
技术管理中心
质检中心
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学校
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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