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
刘平,男,汉族,1970年10月22日出生,湖南宁乡人, 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2018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8年8月,刘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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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宁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察室主任(兼),宁乡县大屯营乡党委书记,宁乡县城郊乡党委书记,宁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乡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017年12月任宁乡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违纪被查
2018年5月6日据湖南纪委消息:湖南宁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被双开
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经长沙市委批准,长沙市纪委市监委对宁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
刘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道德底线沦丧,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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