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站
- 中文名
- 芦台站
- 芦台站
- Lu Tai Railway Station
- 站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1号
- 始建
- 1887年
- 1887年
- 北京铁路局
- 北京铁路局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目录
芦台盛产芦苇。据传,唐太宗
站址在
客运:办理旅客乘降;行李、包裹托运
货运:办理整车、零担货物发到;办理整车货物承运前保管;不办理危险货物发到。
| 芦台站列车时刻表(数据库版本:2018.03.20) |
车次 | 列车等级 | 始发站-终到站 | 到时 | 开时 | 沿途停靠 |
K976 | 新空快速 | 哈尔滨西-
天津铁路警方捣毁一长期盘踞芦台站货盗团伙 据北方网2013年10月9日报道,日前,天津铁路警方经过历时4个多月的摸排侦查,一举捣毁了长期盘踞芦台站附近的货盗团伙,共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10起,涉案金额达4万余元,有效地净化了管内货运治安环境。 2013年1月份以来,芦台站连续发生2起货物列车运输大米被盗案件,天津铁路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在案发现场没有遗留有价值案件线索的前提下,全面排查梳理了自去年1月份以来芦台站各类敞车及棚车被盗记录,细致研判了芦台站被盗货物列车运行轨迹、视频监控及丢失情况,并以芦台站区为中心,对周边铁路内部单位、附近村庄、刑嫌重点人员、五金店铺、粮油经营店、机动车维修点开展了细致走访,全力摸排案件线索。在对沿线周边嫌疑人员调查中发现芦台镇曹庄村村民刘某某(男,45岁)、靳某某(男,48岁)均系天津市宁河县人,有盗窃犯罪前科,曾因盗窃运输物资被天津铁路警方抓获,被铁路运输法院判刑。据此,专案组民警将上述二人纳入侦控范围并搜集犯罪证据,全面开展案件侦查。在侦查员全面排查前期芦台站货盗案件之际,4月26日凌晨02时30分许,汉沽车站派出所又接报一起芦台站停留货物列车大米被盗案,多名犯罪嫌疑人将大米盗出后,准备离开时,被芦台站线路连接员张某发现后分至逃窜,现场遗留大量物证。汉沽车站派出所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将前期证据固定,随后将此情况上报给公安处刑警支队,刑警支队专案组经过仔细分析,将该案与前期案件并案侦查,并迅速抽调15名刑警、技侦精干民警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 专案组成员对案发现场(中心现场位于津山线219公里450米4道与6道之间)发现的大米进行倒查,确定系当时凌晨1时44分许停靠在芦台站6道27416次货车机后9位棚车内被盗大米。经现场专案组民警勘查,案发现场位于津山线219公里450米4道与6道之间,在此处发现有25公斤装“宗丰牌”御贡稻花香大米29袋沿线路堆放,同时在津山线219公里380米东侧护网上发现一处180×40厘米缺口,在护网东侧3.5米处堆放有6袋“宗丰”牌御贡稻花香大米,同时散落有一堆直径为20厘米的大米。由于当时犯罪嫌疑人急于逃窜,在护网东侧地面上发现一件紫色棉上衣(系女性衣物),在上衣口袋内发现“钻石”牌香烟烟蒂一枚;“钻石”牌香烟烟盒一个;粉红色口罩一个;“ZTE中兴”牌黑色手机一部;人民币纸币2.5元;钥匙两串;蓝色塑料打火机一个。在距护网缺口东侧5.2米处提取一黑色手缝带提手布袋,在布袋内发现蓝把40厘米长断线钳1把;红把20厘米长钢丝钳1把;银灰色28厘米长扳手1把及车门防滑防盗器、铅封、铁丝、木棒、圆形铅片、铆钉、软体封锁等物品,专案组成断定这些工作系为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与此同时,专案组人员在距护网缺口东侧25米,芦堂路光明地道南侧10米,平房南侧1.8米发现一辆银灰色“解放牌”CA6361A型7座面包车,此车无车牌,车门未锁,车内只有前排两个座椅,后排座椅已经拆除。经技术人员勘查,在车内发现扁凿1个,在驾驶室油门踏板周围及面包车周围地面上发现“钻石”牌香烟烟蒂和“芦山”牌香烟烟蒂10枚。经过专案组人员鉴定和分析:一是此案系团伙作案,作案人数应为3人以上,不排除有女性参与;二是嫌疑人应居住在案发地周边,侵害目标为暂停列车上粮食类物资;三是嫌疑人作案技巧娴熟,作案工具准备充分,心理素质较好,应有犯罪前科劣迹。 专案组民警对现场遗留下来的中兴手机,发现手机号码为1339444××××,通过后期调查得知,该号码持有人为齐某某(女,50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经对其通话详单查询、分析和筛选,齐某某深夜经常与1862225××××的手机号码持有人联系,经对1862225××××机主信息和通话详单进行查询,确认该号码持有人为刘某某,系专案组前期重点排查对象之一。此外,技术人员从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烟蒂上成功提取到DNA分型,经与DNA基础数据库比对碰撞,与刘某某DNA分型认定同一。据此,专案组锁定了刘某某、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专案组民警围绕刘、齐二人细致开展工作,这时二人案发后去向不明,专案组结合二人户籍信息及现场遗留车辆、作案工具等线索,全面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视频,并对周边汽车维修点、五金店走访摸排。经工作后,专案组民警调取了4月25日晚,刘某某、齐某某二人驾驶案发现场遗留银灰色面包车在芦台站附近一路口的监控视频及相关汽车维修记录,进一步固定了犯罪证据。 由于该团伙的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每人同时拥有多部手机,且频繁变换号码关机停用,案发后在津,吉,冀两省一地多次往返流窜。对此,专案组成员克服各种困难,运用技术手段,经过多天蹲守,“老狐狸”终究露出马脚。侦查员在对刘某某的监控中发现另一名嫌疑人王某某(男,59岁,河南省滑县人),最终圈定了刘某某、齐某某、王某某三人盗窃团伙,并制定了待团伙成员聚齐,予以一网打尽的抓捕方针。9月10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通过蹲守、走访等方法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流窜一段时间后已全部返回芦台镇,并再次预谋实施盗窃,专案组果断决定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分成三个抓捕小组,分别在芦台站曹庄村临建房、唐山市汉沽农场第九大队租住房及芦台站地道口将嫌疑人刘某某、齐某某、王某某抓获。后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突审交待迅速出击,在芦台镇北田庄将收赃嫌疑人高某某(男,43岁,山东省乐陵市人)抓获归案。 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对4月26日盗窃芦台站一停留货物列车运输大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交待了自1月份以来的各类盗窃案件10起,涉案价值4万余元。 运大米列车连续被盗 警方逮住芦台站“米蛀虫” 据北方网2013年10月10日报道,今年1月以来,铁路芦台站连续发生多起货物列车运输大米被盗案。案发后,天津铁路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同时,以芦台站区为中心,对周边铁路内部单位、附近村庄、重点人员、粮油经营店开展了细致走访。 货物列车大米被盗 4月26日2时30分,汉沽站派出所接报一起芦台站停留货物列车大米被盗案,称多名嫌疑人偷盗大米准备逃离时,被芦台站线路连接员发现。汉沽车站派出所派员到场固定证据,并向天津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汇报案情。刑警支队迅速抽调15名精干民警到场细致勘查。 经调查,警方发现芦台镇曹庄村村民刘某(男,45岁)曾因盗窃运输物资被抓,后被铁路运输法院判刑。专案组把他纳入侦控范围,并搜集证据,全面开展案件侦查。 经勘查,在沿线查获25公斤装“宗丰牌”御贡稻花香大米29袋。同时,在津山线219公里380米东侧护网处发现一高180厘米、宽40厘米的缺口,护网东侧3.5米处堆放有6袋“宗丰牌”御贡稻花香大米,并散落一堆大米。民警在护网东侧地面上发现一件紫色女性棉上衣。在护网缺口处提取一黑色布袋,内装有断线钳、扳手等。与此同时,专案组在现场附近光明地道南侧10米发现一辆银灰色“解放牌”7人座面包车,该车无车牌,车门未锁,后排座椅已拆除。经勘查,在驾驶室油门踏板周围及面包车周围地面上发现烟蒂10枚。 一举摧毁货盗团伙 专案组确认棉上衣口袋内手机号码为1339444××××,持有人为齐某(女,50岁,吉林省人),且齐某与刘某联系紧密。此外,警方从嫌疑人遗留烟蒂上提取DNA分型,经比对,确定与刘某DNA分型认定同一。为此,专案组认定刘某、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调取了4月25日晚,刘某、齐某驾驶案发现场遗留银灰色面包车在芦台站附近一路口的监控视频及汽车维修记录,进一步固定了证据。 经蹲守,警方确认王某(男,59岁,河南省人)与刘某、齐某为同一团伙。9月10日4时,专案组通过蹲守、走访,了解到3名嫌疑人已返回芦台镇。专案组果断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分别抓获刘某、齐某、王某。后警方及时在芦台镇北田庄抓获收赃嫌疑人高某(男,43岁,山东省人)。经审讯,嫌疑人交代了4月26日盗窃芦台站大米案,同时供认了今年1月至案发先后10次偷盗芦台站货物的案情,涉案总价值4万余元。 目前,4名涉案人已被刑事拘留。 附件列表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同义词暂无同义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