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于2009年4月21日经国务院国函批准设立,规划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沿河路西端转盘,南至301国道,西至自来水公司加压泵房,北至滨绥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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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已经被列入国家振兴东北的战略布局中,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上要求“抓紧建设好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实施国家保税港区政策,具有国际中转、
绥芬河,是中俄友谊之城。口岸百年的发展,形成了
2012年,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本建成,将吸纳国家贸易企业40家,现代物流企业30家,进出口加工企业30家,区内基本形成木材深加工产品、
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政企合一的方式组建保税区管委会和保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方式。管委会由政府授权统一承接市级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对保税区进行服务和管理;开发公司负责对保税区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对土地实施集约化经营,其收益用于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开发公司资金来源,一是政府投资,二是企业参股,共同运营。在完成区域六通一平、围网、监控、卡口、通关、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建设厂房和仓库,出租给入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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