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
三明市人民政府是三明市的行政管理机关;1983年5月,三明市升为地级市,撤销原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
- 中文名称
- 三明市人民政府
- 位置
- 福建省中西北部
- 总面积
- 2.29万平方千米
- 人口
- 300万左右
- 代市长
- 余红胜
- 官网
- https://www.sm.gov.cn/
目录
政府办公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
1958年4月,为加强对三明地区重工业建设的领导,设立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直属省委、省人委领导。
1959年2月,三明重工业建设委员会与三明县合并,成立专署级的三明人民公社筹备委员会,直属省人委领导。1960年1月,撤销三明人民公社筹委会,成立三明市人民委员会,下辖8个人民公社。
1961年12月,三明市人民委员会划出所属4个人民公社,重新组建三明县。1962年1月,原属龙岩专署的清流、宁化、永安3个县划归三明市人民委员会管辖。
1963年4月,撤销三明市人民委员会,设立三明专员公署;5月,大田县划归三明专署管辖;6月,设立三明市(县级市)。至1967年4月,三明专署下辖三明市和明溪(原三明县)、永安、清流、宁化、大田等5个县。
1968年10月,成立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7月(国务院2月批准),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由南平专区划归三明专区管辖。
1970年12月,三明专区革委会改称三明地区革委会。1978年3月,撤销三明地区革委会,改设三明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5月(国务院4月批准),三明市升为地级市,并成立三明市人民政府,直属省人民政府领导。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原属三明地区管辖的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大田、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10个县划归三明市人民政府领导,并将原三明市的行政区域分设为梅列、三元两个区。1984年9月,撤销永安县建制,设立永安市(县级市)。
至1990年12月底,三明市人民政府下辖永安市和明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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