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
- 中文名
- 不动产
- 外文名
- immovable property
- 制 度
- 国家统一登记
- 范 围
- 房地产,汽车
目录
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
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
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 ,经济供给有弹性。
不动产景气循环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特性。
1、价值量大:与一般物品相比,不动产不仅单价高,而且总价大。
2、用途多样性:也称用途的竞争、转化及并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从经济角度土地利用的优先顺序:商业、办公、居住、
不动产并不是新名词,但从产业的角度看不动产并称之为不动产(产)业,则是一个较为新颖的产业概念。系统研究不动产与产业的关系,需要建立一门新的学科——不动产业经济学。
不动产业经济学所研究的内容类同于房地产经济学,但着眼点不同,研究方法论不同。相同之处在于,不动产业经济学也要研究不动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不动产
各国对
善意取得制度渊源于古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依据该原则,占有是物权的外形,占有动产者,即推定其为动产占有人,而对动产有权利者,也须通过占有标的物而加以表现。因此,有权利者未占有其物时,其权利之效力便因此而减弱。任意将自己的动产交付与他人者,仅能向相对人请求返还,若该相对人将动产让与第三人时,则仅可向相对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得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其动产。“以手护手”原则注重权利的外观,并以权利的外观视为权利的表征,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保护交易安全的客观需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日耳曼固有的公示思想里日耳曼法的物追及制度及其限制基础的现代表现就是善意取得制度,前提是观念的所有权的产生。按照物权的公示原则,物权正确性的实质通过法律认可的形式反映出来,即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不动产物权和动产占有的事实表征的物权是正确的物权,这就是物权公示所具有的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根据该推定效力,善意第三人信赖不动产的登记或动产占有的表征,而与不动产登记名义人或动产占有人为交易时,纵使其表征与实质的权利不符,对于信赖此表征的善意第三人亦不生任何影响,该善意第三人取得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占有与本权分离现象的存在是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现实根据和意义。若占有人与所有人合而为一,则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观念所有权的发展,使得占有与本权分离的现象增多,为保护善意第三人之正当利益以保护交易安全,而发展出善意取得制度。近代各国物权公示方法的统一为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提供了基础。德国民法理由书曾言“在
国土部:2014年6月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2014年3月11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会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落实物权法。2014年建立不动产部际联席制度,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面,姜大明称,建立包括9个部门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统一登记制度没有建立之前,现有的权属证件都是有效的。在地方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登记制度时,各个职能部门要正常开展工作,以便利企业、民众进行不动产登记。
针对2013年底多地出现的小产权房“复苏”势头,姜大明表示,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刹风肃纪,这段时间主要针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拆除一批、处理一批、震慑一批、问责一批”。
针对耕地面积增加问题,姜大明表示,中国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和粮食底线。
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 不包含北上广深
在国土部确定了2014年6月出台登记条例的时间表之后,媒体也曝光了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城市。
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2014年年初上述试点城市已经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制度目前还只是一个框架性的东西,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具体会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操作,都还是个未知数,必须等到6月条例的正式出台才能明朗。不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新规,目前江苏已经开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准备。而等到条例正式实施,预计按国家的要求,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局,来办理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或撼动房价 房产税短期难扩围
2014年3月16日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在不少专家看来,调控是以短期调控和抑制需求为主。这些手段虽然一度取得了成效,但同时也推后了真正的刚性需求。
在楼市调控方面,《规划》提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同时,《规划》也提出要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消息称郑州将作为首批试点进行不动产普查登记
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呼之欲出,“房产税”、“小产权房”、“二手房抛售”等关键词又一次占据了人们的视野。作为2013年房价上涨较高的十个城市之一,郑州会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进行不动产普查登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表示,不动产登记涵盖面非常广,包括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多个方面,人们最为关注的商品住房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摸清大盘子的“家底”,为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目前商品住宅信息还没有在实现全国各部门联网,如果要出台新的政策,“不动产登记”是必须的先期技术性工作。
受“国五条”影响,2013年3月份郑州市区二手房成交量达10195套,是2012年单月平均成交量的5倍。呼之欲出的“不动产登记”对二手房市场会有影响,即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二手房房价下降。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年内实施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2014年3月22日说,确保在6月起草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并上报国务院,年内出台实施。胡存智是在当日北京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会上说这番话的。
建立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进一步明确,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针对土地制度改革中备受关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上市问题,胡存智强调这一改革要守住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等四大底线并最终形成同地同权同价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不动产登记制或倒逼一些官员“抛房”
专家称一些官员房产因难藏匿急于抛售;官员“抛房”有利于增加市场供应,王石称反腐也是调控。
在部分大中城市出现了豪宅、别墅等二手房“抛售”的现象,动辄降价几百万元以吸引买主。与此同时,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2020年之前要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在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二者很容易被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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