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
刘红宇(1963年-),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担任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分入第二十组。并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委。
- 姓名
- 刘红宇
- 性别
- 女
- 生日
- 1963年05月
- 籍贯
- 重庆市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现任职务
- 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北京市非公经济联谊会中介人士分会监事长,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委。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毕业院校
- 西南政法大学
目录
1981年,18岁的刘红宇参加高考,自小具有很强文艺气质的她本来打算报考北京广播学院,做一名“媒体人”。后来在父母的主张下改报了西南政法大学,学习法律。大学毕业后的刘红宇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一干就是八年。
1992年底,尚不满三十岁的刘红宇在北京创办同达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最年轻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女主任。
2004年,同达事务所与金诚事务所合并,以“诚信所至、金石为开”为信念,以“同心合力、事业腾达”为目标,逐渐成长为国内居于前列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2003年,刘红宇高票当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是当年北京近万名专职律师中唯一的市级人大代表,2007年再次当选,2008年她又担负起全国政协委员的工作。
曾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现担任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北京市非公经济联谊会中介人士分会监事长,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委。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8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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