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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旭晟

胡旭晟(湖舟),男,1963年12月生,中国致公党员,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人。法学博士。现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姓名
胡旭晟
性别
生日
1963年12月
籍贯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政治面貌
致公党党员
现任职务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学历学位
研究生/博士
参加工作时间
1987年07月

目录

1980.09-1984.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84.07-198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

1987.07-1997.07,湘潭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其间:1994.09-199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7.07-2000.04,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0.04-2001.02,致公党湘潭市委主委、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1.02-2001.09,致公党湘潭市委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2001.09-2002.07,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2002.07-2003.01,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2003.01-2008.05,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05-2010.01,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间:2009.03-2009.09,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0.01-2012.05,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2.05-2013.08,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其间:2011.07-2012.07,挂职任甘肃省庆阳市副市长)

2013.08-2017.01,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7.01-,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湖南省政协常委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7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湖南省人民会堂召开第三次大会,会议选举胡旭晟同志为第十一届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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