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淳杰
- 姓名
- 卢淳杰
- 出生地
- 广东普宁
- 出生年月
- 1968年2月
目录
1986年09月,
2016年6月17日,据广东省纪委消息:广东省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9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义芳、卢淳杰、田修思、周林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中共广东省潮州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卢淳杰,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
2016年10月8日据最高检网消息,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潮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7年1月,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潮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卢淳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淳杰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2017年08月10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东省潮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淳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卢淳杰,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淳杰在先后担任共青团汕头市委书记、广东省汕头市委副秘书长、汕头市南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潮州市副市长、潮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潮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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