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7年8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到会的代表有1510名,代表着全国3500多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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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大会,是在揭批江青集团进一步深入,各方面工作得以恢复和整顿,广大群众渴望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进行全面清理、拨乱反正的情况下召开的。
(1)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
(2)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
(3)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一,总结了同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批判了他们炮制的“老干部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反动公式,揭发了他们篡党夺权、策动反革命武装叛乱的阴谋,宣告“文化大革命”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而结束。
第二,继续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认为“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结束,决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决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结束”。 因此,今后依然要以两个阶级、 两条道路斗争为纲。
第三,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党的根本任务。为此,报告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8项主要任务,要求党中央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在本年内初见成效,3年内大见成效。
叶剑英代表中央向大会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从8个方面做了说明。报告强调我们党只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才能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指出党章写进了“在本世纪内,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内容的重要意义。
大会经过分组讨论,通过了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了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其中中央委员201人,候补委员132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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