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
- 姓名
- 李春生
- 性别
- 男
- 籍贯
- 河南郑州
- 出生日期
- 1961年3月
- 毕业院校
- 河南大学
- 民族
- 汉族
- 学历
- 大学
- 入党时间
- 1984年12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83年8月
目录
现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
1979年—1983年,河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3年—1985年,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教师。
1985年—1996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干事、副科长、秘书、学校部副部长、维权办副主任、希望工程办副主任,镇平县委副书记(挂职)。
1996年—1998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少年部部长。
1998年—2000年,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正县级)。
2000年—2003年,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03年—2004年,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年—2006年,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年—2008年,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
2008年—2013年,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
2013年5月至今任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年5月2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各项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任命李春生为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分管公安、司法、监察、法制、海防与打私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安全厅、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司法厅、法制办、海防与打私办、公安边防总队、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省法院、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即将到来之际,根据广东省委的统一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2015年6月29日下午到揭阳市揭东区看望慰问老党员,并和基层党员群众座谈,听取他们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严植婵陪同活动。
2015年6月26日,正值第28个国际禁毒日之际,广东赴京参加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代表载誉归来,广东省政府和省禁毒委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举行欢迎仪式。受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委托,广东省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会见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并转达了省委、省政府、省禁毒委对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的祝贺和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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