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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创建于1946年。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广汉科教园、东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8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10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600余人。四川师范大学经65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文理渗透,理工、经管结合,师范与非师范并重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中文校名
四川师范大学
英文校名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简       称
川师大
创办时间
1946年
类    别
公立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学校类型
师范类
所属地区
四川成都
属    性
省属重点大学
现任校长
丁任重
主管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校   训
重德 博学 务实 尚美
知名校友
裘山山 李言荣  高伟  李佳明等
主要院系
文学院、数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商学院、物电工程学院、工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等
学校地址
(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东校区)成都市外东洪河中路351号
学校代码
10636

目录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抗战初期,

现有各类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10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600余人。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涌现出了以著名墨学家

院系名称  专业设置  院长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历经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

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7个学院,85个本科专业。

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基础数学等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教育、艺术、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翻译、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安全工程领域)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4个,2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4个国家及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7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4个国家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国家特色专业, 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学校,5门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0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9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9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3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省级双语教学课程,17 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四川省教学成果奖58项。

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中外联合培养与交流项目始于1980年,是四川省最早开展学生中外联合培养与交流项目的高等学校之一。

目前,学校通过各种中外联合培养与交流项目为学生有效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优选成长环境,培养国际视野与创新意识提供便捷途径与平台。

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该项目始于2008年。参加学校中法联合培养项目的本科学生如获得联合培养项目所属专业教学计划毕业所需最低学分,毕业时由我校和法方院校同时颁发本科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

培养模式:0.5年(进入项目即集中法语培训)+0.5年(法方法语集中培训)+3年(法方院校专业课程学习)。

项目合作院校:

校长:

校标
校标校标

四川师大校标说明

(一)两个半圆弧图形组成近乎完整的圆形,中间是毛体“四川师范大学”校名,下面是四川师范大学的英文字体。底色为绿色,象征着四川师大的蓬勃生机和 办学活力。两个半环图形和中间扉页代表“CS”两个字母,为“川师”第一个拼音字母的缩写,表征着四川师大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办学气魄和胆识,也预示着 四川师大将以开放的办学思想为指导,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大潮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图案中间的篆书繁体字“重德、博学、务实、尚美”是四川师大的校训。校训书写在书的变形的扉页上,彰显着四川师大:

1.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办学特色定位;

2.“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师大办学理念;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师大人的治学精神和品质;

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师大人的豪气、锐气和志气。

(三)整个校徽图形将四川师大的校训、历史传统、办学理念、学校特色定位有机融为一体,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图形设计色泽鲜明,简洁明快,虚实结合,动静统一,突出了办学历史的厚重感和大学文化的深邃底蕴。

校训
校训校训

重德:即重视思想道德。德为人才素质之首,师生以法律和道德为行为标尺。教师要以好的品德和作风锤炼自我,并育出好品德的人才;学生要以德修身,诚信待人,未来才能革故鼎新,传承文明。要在全校培育形成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博学:即拥有广博的知识。学校在育人理念上,倡导学生要博古通今,文理兼修;教师作为文明的使者,只有具有广博的知识,才能“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只有拥有广博的知识,才能成为一个理性的人,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重德”、“博学”共同体现了四川师大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理念。

务实: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这是四川师大人人生态度和办学精神的写照。“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要有踏实的治学精神和工作作风,要勤于治学,严谨治学。

尚美:即要有崇尚美的心灵,要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高尚的审美情趣,要把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内化为人生修养。师生要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境界。

“务实”、“尚美”共同体现了四川师大人“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

校风
   励志笃行 止于至善

励志:即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学校要坚定建设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国内知名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意识;学生要树立为人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崇高理想。

笃行:语出《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笃”意为“充实而有恒”;“笃行”即崇尚实干,践行理想,行胜于言。

“励志笃行”反映四川师大人的精神面貌和行动理念,它遥承三台时期东北大学的校训,汲取了东北大学“知行合一”风气之宗旨,体现了四川师大办学渊源的历史继承性。

止于至善:语出《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弃旧扬新,传承文明,培育新人,服务社会。无论是传授和创造知识,还是治学育人、成人成才,皆应达到至高境界,实现学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止于至善”反映四川师大人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也是实践“艰苦创业、敢为人先”的师大精神的必然要求。  

学风
   求真循理 慎思知明

求真:《闽中理学渊源考》语:“求真于未始有伪之先,而性之真可见矣;求善于未始有恶之先,而性之善可见矣。”“求真”意即“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在学习和研究上,要不断追求和探索真理,勇于改正研究中出现的差误。

循理:《周易孔义集说》语:“朱汉上曰:无妄,然后物物,循理,乃可大畜。”《程氏经说》卷七语:“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循 理,故舒泰荡荡然;小人役于物,故多忧戚。”在学习和研究中,要实事求是,探明事理,力戒主观臆断,要尊重科学规律,恪守学术规范,强调职业道德,不好高 鹜远,不弄虚作假。

“求真循理”体现了四川师大人的治学方法和原则。

慎思:语出《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刁包《易酌》亦云:“圣贤道理,须是活看,如慎思之,思之弗得弗措也,学而不思则罔。”在学习和研究中,应勤于思索,善于思考,不断汲取和创造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以取得最佳的学习和研究效果。

知明:语出《荀子·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其中“知”同“智”,也有“知行合一”之意。此为治学、读书、做人所追求的目的。意即大学开启民智育新人,通过“传道授业解惑”以达“慎思知明”。

“慎思知明”体现了四川师大人的治学品质和目的。

校歌
校歌校歌
   校歌《托起祖国的太阳》

歌词说明:四川师范大学校歌《托起祖国的太阳》创作并使用于2002年11月四川师范大学校庆之际,由艺术学院

党政军界

姓名  备注  姓名  备注  

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1.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2.学校对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2%左右,未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20%。

3.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此外,我校英语、俄语、法语、日语和汉语国际教育等5个本科专业在录取时有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各专业英语单科的最低控制线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视投档我校的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并在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公布。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舞蹈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采矿工程专业由于就业的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

7.对报考学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与录取原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2)关于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参考学校近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结合考生本人的分数和爱好合理、有序选择专业。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3)对于仍未实行“大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的录取原则:我校将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能否投档我校,将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校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

①继院校志愿中的第一志愿投档之后,投档我校的包括征集志愿在内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

②如投档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9.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以及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2个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个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折算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折算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750×40%+文化考试成绩×6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4)其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5)对于生源数大于计划数的体育与艺术类专业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情况先划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此比例不超过105%。

(6)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体育与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体育与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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